1 用火設備內(nèi)部構(gòu)件清理干凈,蒸汽吹掃或水洗合格,達到用火條件。
2 斷開與用火設備相連接的所有管線,加盲板( )塊。
3 用火點周圍(最小半徑15m)的下水井、地漏、地溝、電纜溝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蓋、鋪沙、水封等手段進行隔離。
4 高處作業(yè)應采取防火花飛濺措施 。
5 清除用火點周圍易燃物 。
6 電焊回路線應接在焊件上,把線不得穿過下水井或與其他設備搭接 。
7 乙炔氣瓶(禁止臥放)氧氣瓶,兩瓶間距7m,與火源間距不少于10m 。
8 現(xiàn)場配備消防水帶( )根,滅火器( )臺,濕抹布( )塊 。
9 動火時,動火人必須手持動火證,監(jiān)火人和動火部位負責人必須在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