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房的安全出口應分散布置。每個防火分區(qū)、一個防火分區(qū)的每個樓層,其相鄰2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5.0m。
廠房的每個防火分區(qū)、一個防火分區(qū)內的每個樓層,
防火涂料,其安全出口的數量應經計算確定,且不應少于2個。當符合下列條件時,可設置1個安全出口:
(1) 甲類廠房 每層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0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5人;
(2) 乙類廠房 每層建筑面積小于等于1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10人;
(3) 丙類廠房 每層建筑面積小于等于25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20人;
(4) 丁、戊類廠房 每層建筑面積小于等于400m2,且同一時間的生產人數不超過 30人;
(5) 地下、半地下廠房或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其建筑面積小于等于50m2,經常停留人數不超過15人。
地下、半地下廠房或廠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當有多個防火分區(qū)相鄰布置,并采用防火墻分隔時,每個防火分區(qū)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防火分區(qū)的甲級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個防火分區(qū)必須至少有1個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廠房內任一點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表5-6-32的規(guī)定。
表5-6-32 廠房內任一點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
單位: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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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類別 | 耐火等級 | 單層廠房 | 多層廠房 | 高層廠房 | 地下、半地下廠房或廠房的 地下室、半地下室 |
甲 | 一、二級 | 30.0 | 25.0 | — | — |
乙 | 一、二級 | 75.0 | 50.0 | 30.0 | — |
丙 | 一、二級 三 級 | 80.0 60.0 | 60.0 40.0 | 40.0 — | 30.0 — |
丁 | 一、二級 三 級 四 級 | 不限 60.0 50.0 | 不限 50.0 — | 50.0 — — | 45.0 — — |
戊 | 一、二級 三 級 四 級 | 不限 100.0 60.0 | 不限 75.0 — | 75.0 — — | 60.0 — — |
廠房內的疏散樓梯、走道、門的各自總凈寬度應根據疏散人數,按表5-6-33的規(guī)定經計算確定。但疏散樓梯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1m,疏散走道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1.4m,門的最小凈寬度不宜小于0.9m。當每層人數不相等時,疏散樓梯的總凈寬度應分層計算,下層樓梯總凈寬度應按該層或該層以上人數最多的一層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