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生外出勞動、實踐活動(含軍訓、下同),必須由學生統(tǒng)一安排,任何個人和班級無權擅自決定。
二、學校各部門應各負其責,提前安排好學生勞動、實踐活動的具體事宜,保證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學校外出勞動和實踐活動的班級應逐級安排責任人,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確保學生的安全。
四、班主任應在勞動、實踐活動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出紀律、安全要求,做好思想動員工作。
五、學校應主動與學生家長聯(lián)系,搞好學生勞動、實踐活動中學校、家庭的配合工作。
六、學校應對勞動與實踐活動的地點、路線預先了解和掌握,統(tǒng)一行動,整隊帶出并返回,保證學生路途安全。
七、在勞動與實踐活動過程中,學校應與勞動、實踐單位進行密切配合,交流信息,共同搞好學生勞動與實踐活動的安全工作。
八、勞動與實踐活動結(jié)束后,學校、班級應做好小結(jié),對活動過程及成果進行及時評價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