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檢驗內(nèi)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diào)試檢驗。為明確各級質(zhì)量檢驗職責,層層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
特制定此規(guī)定:
一、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維修人員應及時通知車主并做好解釋工作。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jù)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班長在各部位維修人員自檢合格簽字后,對維修部位進行全面檢驗,合格的車輛則須在檢驗單上簽名表示檢驗完畢,不合格則要求維修人員無條件返工,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二、過程檢驗員,嚴格按照檢驗技術要求,除對一、二級維修車輛進行維修過程中檢驗外,對重點小修項目,如方向、制動、各總成大修項目重點檢驗,還必須根據(jù)班長已簽名的檢驗單上填寫的維修項目嚴格系統(tǒng)地按照檢驗規(guī)定進行檢驗,并做好原始記錄。對不合格車輛應責令返修,合格車輛則須在檢驗單上簽名。
三、出廠檢驗員應按照過程檢驗員已簽名的檢驗單上所填維修項目,
對車輛進行檢驗,并做好記錄。對不合格車輛必須填寫返工單交過程檢驗員,對檢驗合格車輛則必須在檢驗單上簽名,簽發(fā)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