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確定合理的安全生產目標,保證目標的可測量性,并能夠實現。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名稱安全生產目標的設立、溝通和回顧方面管理。
三、職責
3.1、經理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設立安全生產目標,形成《年度安全生產責任書》,與各單位負責人簽訂并予以批準實施,且為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提供充足的行政人事、財務資源、物力資源。
3.2、安全部負責實施安全生產目標,制定全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計劃,對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評審,并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溝通與回顧,對安全生產目標進行修正與更新。
3.3、各作業(yè)場所、部室負責實施與本部門相關的目標,對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進行分解。
3.4、企業(yè)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實施企業(yè)安全生產目標。
3.5、員工代表參與每年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四、工作程序
4.1、目標的制定依據
制定目標以安全生產方針、管理評審的結果,經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確定的不可承受風險、已經識別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他要求、生產和過程中的安全績效、可選的技術方案、財務、運行及業(yè)務的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觀點為依據。
4.2、目標的制定要求
4.2.1、總經理組織確定本企業(y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依照《安全生產方針管理制度》的相關要求,向全體員工同時傳達安全生產方針與目標。
4.2.2、根據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結果,需要上硬件措施、進行技術改造才能控制的不可承受風險,相關部門制定相應的目標。安全部負責統(tǒng)計目標-管理方案,編制《目標-管理方案一覽表》,制定年度《安全標準化系統(tǒng)目標管理方案匯編》。相關部門應編寫與本部門相關的管理方案。
4.2.3、所制定的目標要有時限、盡量量化,實施方案有可操作性,并有足夠的資源保證。
4.3、目標的實施與監(jiān)督
4.3.1、各部門分解本企業(yè)總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并上報安委辦,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完成計劃,實施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安全部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情況進行監(jiān)測,各作業(yè)場所、部室主要負責人負責監(jiān)督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
4.3.2、各部門應圍繞公司名稱《年度安全環(huán)保工作計劃》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實現目標的措施和要求以及《年度各單位安全指標考核表》,認真開展實施工作。
4.3.3、各部門按照《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的要求,通過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提出《目標管理方案》的風險控制措施,各部門通過執(zhí)行目標管理方案完成安全生產目標。
4.3.4、安全部依照《安全績效監(jiān)測與測量管理制度》,評價各作業(yè)場所、部室的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情況。
4.3.5、各部門應定期與本部門員工溝通,確保員工理解完成生產目標的重要性。
4.4、目標的評審、修訂和更新。
4.4.1、依照《變化管理制度》,本企業(yè)發(fā)生重大變化時,安全部組織對目標進行及時地評審和修訂。
4.4.2、經理主持管理評審會議,每年對安全目標的完成情況進行審議,當大部分或全部目標都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隨風險都已受控,則結合不可承受風險的修訂來更新目標。
4.4.3、目標應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關職能部門和各級員工進行傳達。
4.4.4、安全部要根據本企業(yè)的實際情況,每年對本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目標更新。
4.4.5、安全部以文件形式下發(fā)更新后的目標,填寫并保存《安全生產目標更新記錄》。
五、相關文件
5.1、《安全生產方針管理制度》 DB/5.4-001-001-2016
5.2、《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DB/5.4-001-002-2016
5.3、《安全生產會議(例會)管理制度》 DB/5.4-001-003-2016
5.4、《安全績效監(jiān)測與測量管理制度》 DB/5.4-001-049-2016
5.5、《危害辨識與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DB/5.2-001-033-2016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目標與指標細化分解《年度安全指標考核表》 DB/5.1-002-001-JL201-2016
6.2、主要負責人對下屬部門安全指標考核情況 DB/5.1-002-002-JL20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