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2?儀器自動檢查包括:車輛軸重
/制動、側滑、底盤間隙等部位。附加條件:檢查周期內,由人工按班次規(guī)定的檢查次數,對車輛的外觀、燈光、輪胎螺絲等部件進行外觀檢查。
2.10?車輛技術檢查工序完成后,由駕駛員、技術檢查人員共同在“車輛技術檢查單”或“儀器自動檢查單”上簽名蓋章,駕駛員持“車輛技術檢查單” 或“儀器自動檢查單”送交車站行車業(yè)務部門,由車站行車人員核對后簽發(fā)行車路單并組織旅客上車。
2.11?檢查時發(fā)現一般機件故障的車輛,車輛技術檢查人員應在“車輛技術檢查單”或“儀器自動檢查單”上填寫報修項目,并督促及時修復,經修復檢驗合格,可依照上款辦理發(fā)班手續(xù)。對查出有重大事故隱患的車輛,車輛技術檢查人員要采取果斷措施,責成車輛進修理廠修理,同時通知車站及時安排車輛頂班運送旅客。
2.12?營運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定,不得超過核定的載客人數載客,自覺配合工作,主動停車接受車輛出站檢查人員檢查。
2.13?車輛出站,實行一班一檢制度。檢查項目主要包括:車上實際載客人數、車輛技術檢查情況等(見附表2)。根據實際情況,各地可增加檢查項目。
2.14?車輛出站檢查時,檢查人員應進入車廂內對載客量檢查核實。對檢查符合出站條件的車輛,經駕駛員簽字確認,檢查人員在隨車行李路單上加蓋車輛出站檢查專用章予以放行。
2.15?發(fā)現車輛超載、未經車輛技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等不符合出站條件的車輛,檢查人員應阻止車輛出站,并責成當場糾正。對不聽勸阻的,應報告車站,車站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處理。
2.16?車站安全服務費用,應嚴格按《浙江省汽車客運站收費規(guī)則實施細則》規(guī)定執(zhí)行。
2.17?道路客運站(場)以外的車輛停車集散場地或經營貨運的,在當地政府的統(tǒng)一規(guī)劃下,可按本規(guī)定原則,設立車輛安全檢查點。
3?汽車客運站車輛儀器自動檢查設備
客運站車輛儀器自動檢查設備是現代化的車輛安全技術檢查系統(tǒng),有利于提高車輛整體技術水平,有利于分清責任,對加強營運客車的動態(tài)管理,把好車輛安全檢查關,確保行車安全具有積極的作用。
1?檢查人員的素質要求
檢查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精神;應熟悉了解計算機原理,熟練操作計算機,了解汽車檢查業(yè)務和檢查技術,熟練掌握各工位檢查流程和相關的檢查標準;應懂得汽車構造、工作原理、檢查技術以及檢查設備使用和維修等基礎知識;能正確使用檢查設備,能排除檢查設備發(fā)生的一般故障,能正確分析判斷檢查結果。
2?車輛進入自動檢查線前的要求
客車進站檢查前,駕駛員要搞好車輛衛(wèi)生,排除漏油、漏水、漏氣、漏電以及結構松動、脫落、斷裂等現象,要求輪胎沒有嵌入石子雜物,車輛沒有超高、越寬、超重等問題。
3?自動檢查儀器設備的要求
車輛安全自動檢查儀器設備包括制動檢查臺、軸(輪)感檢測臺、側滑檢測臺、底盤間隙檢測臺、計算機聯網系統(tǒng)等部分,檢查必須符合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其安裝、調試、使用、維護必須由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操作。操作過程中嚴格遵守設備使用說明和站內制定的操作規(guī)程。檢查儀器設備必須經過具有相應資質的計量監(jiān)督部門進行計量認證和檢定合格后方能進行檢查。檢查管理人員還要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檢測儀器設備進行校準。出現故障后,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檢修,必要時請生產廠家派人進入檢修。對于不能修復的,要給予降級、停用或更新。
4?檢測指標評判依據
GB7528-1997《機動車運行技術條件》和GB18565-2001《營運車輛綜合性能要求和檢查方法》,明確規(guī)定了道路行駛的車輛安全技術標準,也是客運站車輛安全檢查系統(tǒng)的檢查指標評判依據。
5?客車檢查后的調度管理
車輛安全自動檢查系統(tǒng)對客車進行檢查后,須填制安全檢查報告,如果各項指標檢查合格,就可通過調度發(fā)生;如果檢查不合格的項目,采取現場排除或進廠修理的方法,修理合格后再復檢或憑汽車維修企業(yè)質量檢驗員簽發(fā)的修理合格調度發(fā)生。調度時,特別把握以下幾點:
5.1 外觀、底盤檢查中涉及行車安全的方向、制動、燈光等部分的項目為檢查關鍵項,必須合格。
5.2制動性能檢查中的前輪制動力、前后輪制動力差、整車制動力、手制動力項目和轉向性能檢查中的側滑項目為檢查關鍵項,必須合格。
5.3 燈光部分的項目和外觀、底盤、制動性能等的其他檢查項目為檢查一般項,要求車輛送檢員負責及時修復。
5.4?檢查報告應由安全檢查的值班負責人簽發(fā),關鍵項不合格的車輛必須修復合格出具維修質量合格證才能載客營運;一般項不合格的車輛要求限期修復,并提供修復的證明,要求在下一次檢查時達到合格。
6?檢查匯總
汽車客運站應與委托車輛安全檢查的道路運輸經營者簽訂安全報務合約,建立車輛安全檢查信息交流制度,定期將車輛安全檢查信息反饋給道路運輸經營者,按月將車輛安全檢查服務情況(見附表3)報當地運管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