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5473
評論:0 更新日期:2011年08月03日
第四章 駕駛員管理第十六?條雇用或調崗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jīng)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辦理雇用和調崗手續(xù)。第十七條?持有汽車駕駛執(zhí)照未從事過職業(yè)駕駛工作的員工,因工作需要調到車隊駕駛車輛時,必須經(jīng)過駕駛技術考核合格才能安排駕駛車輛。第十八條?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及新調入或雇用的機動車駕駛員,均須到公司安全技術部填表登記建立駕駛檔案。第十九條?調離的機動車駕駛員,應在調離后三個月內(nèi)辦妥駕駛關系過戶手續(xù)。否則,公司不予辦理年審簽章,其違章肇事亦與公司無關。
第二十條被雇用的臨工駕駛員,在報到上班前必須與用工單位簽訂用工合同,按規(guī)定簽訂合同和安全責任金,并由用工單位做好崗前教育培訓工作,否則不準安排駕車。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的崗位職責:
一、遵守交通法規(guī)和操作規(guī)程,抵制違章行為,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行車。
二、積極參加各項安全學習及活動,提高安全行車意識和技術水平。
三、嚴格執(zhí)行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調度指揮,按時、按質完成運輸任務。
四、遵守車輛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覺做好車輛"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車輛、輪胎、附屬裝備、隨車工具的整潔及車牌、證件齊全和完好。
五、熟悉車輛性能,熟練駕駛技術,學習先進經(jīng)驗,掌握行車規(guī)律,努力完成各項技術經(jīng)濟指標。
六、履行車隊工作程序,做好車輛交接班工作。
七、服從安全管理人員的指揮和檢查,接受上級布置的有關任務和培訓。
第二十二條?駕駛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嚴格遵守國家《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公司安全行車規(guī)定,切實做到"十堅持"、"九不準"。
???十堅持:
1、堅持中速行駛,不開英雄車;
2、堅持各行其道,不開霸王車;
3、堅持文明禮讓,不開斗氣車;
4、堅持安全第一,不開冒險車;
5、堅持預防為主,不開僥幸車;
6、堅持二嚴律己,不開違章車;
7、堅持三勤例保,不開帶病車;
8、堅持四慢五掌握,不開盲目車;
9、堅持勞逸結合,不開疲勞車;
10、堅持顧客至上,不開缺德車。
九不準:
1、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和玩耍;
2、不準光腳和穿拖鞋開車;
3、不準超速和超載;
4、不準疲勞和帶病駕車;
5、不準駕駛技術狀況不良和與駕駛記錄不符的車輛;
6、不準飲酒后開車;
7、不準動用單位車輛私帶學徒學車;
8、不準將營運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駕駛;
9、不準裝運走私物品和無邊防證人員進入邊防區(qū)。
堅持三檢
即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檢視汽車的燈光、轉向、制動、傳動、冷卻、潤滑及各部機件連接的有效情況。
???? 保持四清
即保持機油、空氣、燃油濾清器和蓄電池的清潔。
防止四漏
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第二十三條?運輸部門(車隊)要經(jīng)常了解和掌握駕駛員的思想動態(tài)和精神狀態(tài),主動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不斷改善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注意勞逸結合,適度安排出車,防止疲勞駕駛。
第五章 事故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駕駛員在行車工作中發(fā)生刮擦、碰撞、輾壓、翻復、失火或其他過失,造成人、畜傷亡或車物損失,直接經(jīng)濟損失達人民幣200元以上者均作記案(書面檢查,記入檔案)事故處理。
第二十五條?發(fā)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駕駛員應迅速報告當?shù)亟痪块T和本單位,在處理機關人員未到達前,應主動做好事故后果的搶救工作及保護好現(xiàn)場。
第二十六條 車屬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后應立即派員前往現(xiàn)場協(xié)助處理。對重大事故還要按規(guī)定逐級上報,并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條?肇事駕駛員在處理事故現(xiàn)場后四十八小時內(nèi)應
寫出書面檢查報送單位及公司安全技術部備案。書面檢查要求將
肇事日期、時間、所駕車輛號牌、行駛路線、出事地點、原因、
經(jīng)過、后果(含人、車、物損失情況)及本人對事故的認識、教訓、今后措施詳細寫清楚。
第二十八條?為教育肇事者本人及廣大駕駛員,肇事單位對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沒有弄清事故原因不放過;沒有認真寫出書面檢查及訂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過;沒有在安全會上深刻檢查使廣大駕駛員從中受到教育和吸取教訓不放過。同時,其駕駛執(zhí)照由所在單位安全員收繳保管,待后處理。
第二十九條?對肇事駕駛員,所屬部門應根據(jù)其事故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xiàn),按照本制度第四十一條之規(guī)定給予批評、警告、吊證及追究賠償?shù)忍幚怼?/font>
第三十條?事故結案后,事故責任人應將事故結案書影印一份報送企管部存案。同時事故結案書正本及索賠單位應匯總、整理交由有關經(jīng)辦人員辦理索賠手續(xù)。
第六章 獎罰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運輸部(車隊)必須建立駕駛員安全技術檔案。從到本單位駕車之日起按時準確地記錄駕駛員安全行車里程、違章、肇事及表彰、獎勵等情況,作為其本人今后晉級任職及參加各類評獎的有效依據(jù)。
第三十二條 對下列在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車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除給予精神鼓勵外應給予相應的物質獎勵:
1、本公司職業(yè)駕駛員每年三百天以上無大小事故或造成大修的,并能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及安全會議者,獎勵100元
2、在每年度車輛安全技術檢查評比中,保養(yǎng)質量達九十分以上的車輛,獎勵主管司機100元。
第三十三條 對發(fā)生責任事故的駕駛員,根據(jù)其性質、責任和認識、表現(xiàn),按下列規(guī)定標準給予停止駕駛工作、取消個人累計安全里程及追究賠償?shù)忍幚?/font>:
1、輕微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200元以下):負同等以上責任,賠償30%至40%經(jīng)濟損失。
2、一般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2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五至十天,賠償10%至20%經(jīng)濟損失;負同等以上責任停駕十至三十天,賠償30%至40%經(jīng)濟損失。
3、重大事故(直接經(jīng)濟損失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負一定、次要責任,停駕一至三個月,賠償10%至20%經(jīng)濟損失;
4、特大事故:凡負有責任的,停駕半年以上,取消全部安全里程。
上述事故損失賠償總額最高不得超過二千元(租賃承包除外)。駕駛員肇事扣證期間,由車隊根據(jù)工作需要安排做雜工,并按工種及表現(xiàn)發(fā)給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輔助工資(即福利補貼),同時發(fā)給出勤生活補貼,標準為每天3至5元(以實際出勤天數(shù)計發(fā))。
第三十四條 駕駛員在一年內(nèi)累計發(fā)生三宗同等以上交通責任事故,每宗直接經(jīng)濟損失5000元以上者或發(fā)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責任以上者,取消其在本公司的駕車資格。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十五條 其他違章處罰:
1、未經(jīng)請假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每次罰款二十元;累計三次不參加學習,除按規(guī)定罰款外,停止駕駛工作一個月;累計五次以上,停止駕駛工作三個月。是臨工給予解雇處理。
2、未經(jīng)請假無故不參加肇事辦班學習,除責成補課外,每次罰款五十元;重犯者加倍處罰。
3、違反"九不準"一至六項其中一項,以及在執(zhí)行吊裝作業(yè)期間不戴安全帽,處予一百元以下罰款。
4、私自動用單位車輛帶學徒學車或將車輛交給外單位司機及無證人員駕駛,經(jīng)查獲:貨車每次罰款300元;重犯者加倍處罰,若造成事故,其一切經(jīng)濟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5、非工作需要和未經(jīng)單位領導同意私自動用營運車輛辦私事,或在運輸途中無故駛離托運路段運私貨,經(jīng)查獲,其行駛里程雙倍計收運費。私吞之運費則十倍處罰。若造成車輛損壞或事故,其一切經(jīng)濟損失概由駕駛員本人負責賠償。
6、駕駛員在行車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不報告當?shù)毓步痪块T及本單位處理,其一切后果由駕駛員本人負責。事態(tài)發(fā)展,牽涉到單位派人處理者,其事故賠償加倍追究。
7、駕駛員在行車中因違章駕駛或無攜帶駕駛證、行駛證、營運證、路費證、入城證、保險證等,其被查獲的違章罰款,由駕駛員本人負責。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二0一一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有關條款如與政府部門頒發(fā)的法令、規(guī)定不符,應及時進行修改;如與本公司原來制訂的制度有出入的,則以本制度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公司董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