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各項工作,部門各級人員時常需要加班,為此,經部門研究決定,在本部門執(zhí)行內部補休假制度,規(guī)定如下:
1部門管理人員加班不記補休,請假按公司請假制度執(zhí)行。
2從本月開始加班人員的補休單由各專工提出申請,每月底上報部門,經部門主任、書記簽字批準后生效。申請補休必須真實,如發(fā)現不合格的不再補簽。
3補休單經審批后下發(fā)至各生產人員自己保管,請補休假時上交補休單,無補休單者將按其它假(事假、病假等)對待處理。
4每月各專工在申請補修時,應注明申請補休事由,各班組在上報考勤表時應將請假人員的補休單一起上交部門。
5使用過的補休單由部門臨時管理員在部門領導的監(jiān)督下進行銷毀。
6以下情況方可允許提出補休申請:
6.1 因重要操作延遲下班(事故處理除外),連續(xù)加班超過4小時(夜間3小時)計半天,超過6小時(夜間5小時)計1天;
6.2休息時間由部門臨時安排的工作,超過4小時(夜間3小時)計半天,超過7小時(夜間6小時)計1天;每帶一個班記補休一天。
6.3其它特殊情況經部門主任、書記審核批準可計補休的。
7以下情況不再記補休:
7.1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會議;
7.2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考試;
7.3參加公司、部門的各種培訓;
8各專業(yè)必須嚴格執(zhí)行上述各條規(guī)定,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fā)現部門將從嚴考核甚至予以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