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職工對毒物有知情權。企業(yè)對職工應進行防毒(防塵)安全教育。
2. 不斷推進技術進步,改革工藝,采用無毒、低毒原輔材料生產產品。
3.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 加強設備管理,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5. 定期檢測車間空氣中毒物(粉塵)的含量濃度,努力控制在國家允許的最高限值之內。
6. 按規(guī)定設置的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應定期檢測校驗,保持靈敏好用,防止急性中毒的發(fā)生。
7. 對已有的防毒、防塵設施,不得隨意停用、挪用或拆除。
8. 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擴散。
9. 加強個人防護措施,為職工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如工作服、防護服、護目鏡、膠皮手套、防毒(或防塵)口罩、防毒面具等等。車間、崗位配置的公用防毒面具等應急防護用品應齊全、足夠、有效,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10. 劇毒物品作業(yè)人員要佩戴手套和相應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護服。作業(yè)中不得飲食,不得用手擦嘴、臉、眼睛。每次作業(yè)完畢,必須及時用肥皂(或專用洗滌劑)洗凈面部、手部,清水漱口,防護用具應及時清洗,集中存放。
11. 劇毒物品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雙人保管、雙人領發(fā)、雙本帳、雙把鎖、雙人使用的“五雙”制度。
12. 為車間操作人員和倉管人員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和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