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為更好的學習、貫徹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強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提高檢員管理水平,及時準確的指導和解決應急救援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chǎn),特制訂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制度。
一、會議時間:
煤礦每月月底組織一次應急救援工作例會,并制訂應急救援工作內(nèi)容。
二、組織單位:安檢部
三、主持人:安全礦長(趙軍)
四、參加人員:
礦? 長、總工程師、生產(chǎn)礦長、機電礦長、通風礦長、生產(chǎn)技術部、地測管理部、通防管理部、機電管理部、機運管理部、調(diào)度室、供應部、財務部、各區(qū)隊負責人。
五、會議內(nèi)容
1、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
2、通報礦井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3、由安檢管理部對一個月來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匯報。
4、對本階段應急救援管理工作進行總結(jié),對下月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六、會議要求
1、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向礦長及主持人請假。
2、參會人員手機必須設為震動,并做好會議記錄。
3、安檢管理部負責點到,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4、要求各分管領導、業(yè)務科室及相關人員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及內(nèi)容,切實落實崗位責任制。
5、無故不參加會議每次罰款 100 元,遲到罰款 50 元。
6、各項罰款交財務部,財務部出具票據(jù)。
7、本制度自即日起開始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