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班人應提前十五分鐘到崗,做好接班前的準備工作,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準離開崗位。
二、交班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交班前應填好值班日志和工作表格;
(2)記錄好當班期間設備的運行情況和設備變更情況;
(3)交代當班時有效的上級指示、命令;
(4)交代當班出現(xiàn)的設備故障及處理措施和本班所發(fā)生的設備缺陷;
(5)交代天氣情況,整理工器具,儀表,備品,消防安全用具等;
(6)做好值班地點和設備的清潔工作;
(7)做好本班未完事項。
三、接班人應做好下列工作:
(1)會同交班人全面檢查所管轄設備情況,查閱交班記錄的事項是否與實際相符;
(2)詳細了解曾發(fā)生事故情況和設備缺陷情況;
(3)檢查運行日志和各種記錄內容是否完全正確,索取有效的上級指令、命令;
(4)檢查接受的工器具是否齊全,完好;
(5)負責抄錄交接班最后一次儀表指示讀數(shù);
(6)檢查值班地點和設備的衛(wèi)生是否符合要求;
四、遇到下述情況不準進行交班:
(1)接班人剛喝過酒;
(2)發(fā)生事故或正在處理事故;
(3)正在進行其他不宜交接班的工作。
五、正式辦理交接班手續(xù),雙方認為無疑問時共同在交接班日志簽字后交班人方可下班。因交接班手續(xù)不全或交接班不清而發(fā)生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