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上級部門、上級公司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標準及規(guī)章制度,做好本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管轄范圍的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嚴格按“三程”指揮生產,不違章指揮,不強令員工冒險作業(yè),認真執(zhí)行《煤礦職工安全手冊》相關內容。
(三)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整改工作,開好班前會,做好安全準備工作。
(四)組織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動態(tài),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五)安排生產時,要考慮生產設備的安全系數和承受能力,嚴禁超設備能力生產,嚴格執(zhí)行員工持證上崗。
(六)發(fā)生事故,保護現場,立即上報,組織搶救,參加事故調查。
(七)要求員工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確保員工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