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chǎn)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程的要求,負責集團公司的“一通三防”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負責編制通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及各礦井“一通三防”方案的審查及措施的審批工作。
3、掌握各礦井的“一通三防”情況,對“一通三防”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并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負責協(xié)調(diào)解決礦井“一通三防”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負責對“一通三防”存在的問題定期進行檢查、落實。
6、負責組織進行礦井沼氣和二氧化碳等級的鑒定、通風能力核定、煤爆炸性鑒定以及煤層自然傾向性、粉塵濃度測定工作。
7、參與“一通三防”系統(tǒng)重大改造項目的設計與審查工作。
8、參加“一通三防”重大事故的救災與調(diào)查處理。
9、組織進行“一通三防”標準化檢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督促解決。
10、定期組織各礦井進行瓦斯等級鑒定;負責通風安全儀表的強檢和校驗工作;
11、參與年度災害預防處理計劃及安技措工程計劃的審查,掌握“一通三防”工程進度和質(zhì)量。
12、參與“一通三防”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13、由于“一通三防”管理不善,安全責任制不落實,造成重大事故的發(fā)生,負技術及管理責任。
14、負責制定集團公司瓦斯治理總體規(guī)劃;負責對礦井瓦斯治理方案、措施進行技術指導和審批,并進行跟蹤落實;負責對瓦斯治理設備、儀器儀表的強檢和抽檢工作。
15、掌握礦井采掘過程中的瓦斯變化情況以及瓦斯治理工程進度。
16、負責礦井自救器的綜合業(yè)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