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2.2 ?各類標示牌和圍欄的使用按《安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自制的標示牌必須文字簡潔,含義精確,可用于輔助安全措施,不得代替規(guī)范標示牌使用。
??????? 6.22.3 ?不得使用破裂或殘缺不全的標示牌。
??????? 6.22.4 ?應定期檢查設備、遮攔和構架上的常設標示牌,及時更換損壞或字跡不清的標示牌。
??????? 6.23 ?手拉葫蘆
??????? 6.23.1 ?手拉葫蘆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 6.23.1.1 ?標牌完整清晰,并包含以下內(nèi)容:制造單位、商標、規(guī)格型號及主要參數(shù)。
??????? 6.23.1.2 ?各部件不得有影響使用的傷痕、毛刺、裂紋、變形、腐蝕等缺陷,活動部件潤滑良好,無銹蝕,脫鉤保險裝置完整有效。
??????? 6.23.1.3 ?各鏈節(jié)完整,無裂紋、變形等缺陷,鏈條終端根部銷子結構牢固,鏈條輪、軸活動靈活無變形,傳動裝置及剎車裝置良好。
??????? 6.23.1.4 ?吊鉤磨損不超過原截面的10%,開口度不超過15%,扭轉變形不超過10°,起重鏈條直徑磨損不超過10%,節(jié)距伸長不超過3% 。
??????? 6.23.2 ?懸掛手拉葫蘆的架梁或建筑物,應經(jīng)過計算,否則不得懸掛。禁止用手拉葫蘆長時間懸吊重物。
??????? 6.23.3 ?兩臺及兩臺以上手拉葫蘆起吊同一重物時,重物的重量應不大于每臺手拉葫蘆的允許起重量。
??????? 6.23.4 ?不得超負荷使用,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許一人拉鏈;起重能力在5t以上的允許兩人拉鏈,不得隨意增加人數(shù)猛拉。操作時,人員不得站在手拉葫蘆的正下方。
??????? 6.23.5 ?起重鏈不得打扭,亦不得拆成單股使用。
??????? 6.23.6 ?吊起的重物如需在空中停留較長時間,應將手拉鏈栓在起重鏈上,并在重物上加設保險繩。
??????? 6.23.7 ?在使用中如發(fā)生卡鏈情況,應將重物墊好后方可進行檢修。
??????? 6.24 ?千斤頂
??????? 6.24.1 ?千斤頂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 6.24.1.1 ?規(guī)格、型號標識清晰,各部件完整、無缺失,無可見裂紋和殘余變形,連接無松動。
??????? 6.24.1.2 ?頂重頭承截面應有防止被頂物滑動的壓花或溝槽。
??????? 6.24.1.3 ?在無載情況下操作千斤頂,頂桿上升應平穩(wěn),至限位標志后應能自動停止上升。
??????? 6.24.1.4 ?液壓千斤頂無漏油現(xiàn)象,螺旋千斤頂螺桿潤滑良好,羅紋磨損應不超過20%。
??????? 6.24.2 ?使用前應設置在平整、堅實處,并用墊木墊平,千斤頂應于荷重面垂直。
??????? 6.24.3 ?禁止超載使用,不得加長受柄或超過規(guī)定人數(shù)操作。
??????? 6.24.4 ?使用油壓式千斤頂時,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 6.24.5 ?用兩臺及兩臺以上千斤頂同時頂升一個物體時,千斤頂?shù)目偲鹬啬芰恍∮诤芍氐膬杀丁m斏龝r應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確保各千斤頂?shù)捻斏俣燃笆芰疽恢隆?br />
??????? 6.24.6 ?油壓式千斤頂?shù)捻斏叨炔坏贸^限位標志線;螺旋式及齒條式千斤頂?shù)捻斏叨炔坏贸^螺桿或齒條高度的3/4。
??????? 6.24.7 ?禁止將千斤頂放在長期無人照料的荷重下面。
??????? 6.24.8 ?下降速度應緩慢,禁止在帶負荷的情況下使其突然下降。
??????? 6.25 ?卸扣
??????? 6.25.1 ?卸扣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 6.25.1.1 ?卸扣扣體必須鍛制,并有明顯的規(guī)格標識??垠w兩銷孔應同軸且與環(huán)眼兩側外徑同心。
??????? 6.25.1.2 ?扣體表面應光潔,無毛刺、裂紋、折疊、過燒等局部缺陷,卸扣上的缺陷不得補焊。
??????? 6.25.2 ?不準超負荷使用,不得橫向受力。
??????? 6.25.3 ?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nèi)。
??????? 6.25.4 ?不得使卸扣處于吊件的轉角處。
??????? 6.26 ?鋼絲繩(套)
??????? 6.26.1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報廢:
??????? 6.26.1.1 ?外層鋼絲磨損或腐蝕達到原來鋼絲直徑的40%及以上,或鋼絲繩受過嚴重退火或局部電弧燒傷者。
??????? 6.26.1.2 ?繩芯損壞或繩股擠出而引起繩徑減小者。
??????? 6.26.1.3 ?籠狀畸形、嚴重扭結或彎折。
??????? 6.26.1.4 ?鋼絲繩壓扁變形及表面起毛刺嚴重者。
??????? 6.26.1.5 ?鋼絲繩斷絲數(shù)量不多,但斷絲增加很快者。
??????? 6.26.1.6 ?插接的環(huán)繩或繩套,其插接長度小于直徑的15倍,或小于300mm。6.15? 接線盤。
??????? 6.26.2 ?在起吊重物時,其繩索間的夾角一般不大于90°,最大不大于120°。
??????? 6.26.3 ?在任何情況下禁止鋼絲繩與電焊機的導線、其他帶電體、熾熱物體或火焰接觸。
??????? 6.26.4 ?鋼絲繩不得與物體的棱角、銳邊直接接觸,應墊以半圓管、木板等,防止鋼絲繩受損傷。
??????? 6.26.5 ?鋼絲繩在機械運動中不得與其他物體或相互間發(fā)生摩擦。
??????? 6.27 ?電動工器具
??????? 6.27.1 ?電動工器具每次使用前應進行下列常規(guī)檢查:
??????? 6.27.1.1 ?外殼、手柄有無裂縫和破損。
??????? 6.27.1.2 ?保護接地或接零是否正確、牢固可靠。
??????? 6.27.1.3 ?電源線是否完好無損。
??????? 6.27.1.4 ?電源開關是否正常、靈活,確無缺陷、破損。
??????? 6.27.1.5 ?電源插頭是否完整無損。
??????? 6.27.1.6 ?電氣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 6.27.1.7 ?機械保護裝置是否良好。
??????? 6.27.1.8 ?工具轉動部分是否轉動靈活。
??????? 6.27.1.9 ?檢查電源側漏電保護器動作是否良好。
??????? 6.27.2 ?不熟悉電氣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員不準擅自使用。
??????? 6.27.3 ?使用金屬外殼的電氣工具時應戴絕緣手套。
??????? 6.27.4 ?在金屬容器(如汽包、凝汽器、加熱器、槽箱等)內(nèi)工作時,應使用24V以下的電氣工具,否則應使用絕緣外殼的工具或使用Ⅱ類工具,并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動作時間不大于0.1s的漏電保護器,且設專人在外不間斷地監(jiān)護。漏電保護器、電源連接器和控制箱等應放在容器外面。
??????? 6.27.5 ?使用電氣工具時,不準提著電氣工具的導線或轉動部分。在梯子上使用電氣工具,應做好防止感電墜落的安全措施。
??????? 6.27.6 ?在使用電氣工具工作中,因故離開工作場所或暫時停止工作以及遇臨時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 6.27.7 ?電氣工具和用具的電線不準接觸熱體,不要放在濕地上,并避免載重車輛和重物壓在電線上。
??????? 6.27.8 ?長期停運或新領用的電動工具應用500V的絕緣電阻表測量其絕緣電阻,如帶電部件與外殼之間的絕緣電阻達不到要求(手持電動工具:Ⅰ類工具絕緣大于2MΩ,Ⅱ類工具絕緣大于7 MΩ,Ⅲ類工具絕緣大于1 MΩ(手持電動工具的分類見附錄E),移動式電動機具絕緣大于0.5 MΩ),必須進行干燥處理或維修處理。對正常使用的電動工具應對絕緣電阻進行定期測量、檢查。
??????? 6.27.9 ?在潮濕或含有酸類的場地上以及金屬容器內(nèi)使用24V及以下電動工具時,應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并設專人監(jiān)護。電動工具的開關應設在監(jiān)護人伸手可及的地方。
??????? 7 ?工器具的保管
??????? 7.1 ?工器具由使用部門、班組負責保管。
??????? 7.2 ?工器具必須由班組進行編號,并按定置要求存放,不得與其他物品混放或堆壓存放,調(diào)換后應及時編號。
??????? 7.3 ?絕緣安全工器具應按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存放在干燥的室內(nèi)(或柜內(nèi)),必要時應裝設干燥裝置。
??????? 7.4 ?電動工器具必須存放在干燥、無有害氣體或腐蝕性物質(zhì)的場所。
??????? 7.5 ?登高作業(yè)安全工器具應存放在室內(nèi)干燥通風場所,不能日曬夜露或受潮。
??????? 7.6 ?部門、班組的每一種工器具均應登記在冊,做到帳物相符,一一對應(臺帳格式見附錄B)。
??????? 8 ?工器具的采購和報廢
??????? 8.1 ?安全、小型起重工器具的采購由部門安全員提出申請,經(jīng)部門領導審核,報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批準后,由安全監(jiān)察部統(tǒng)一報采購計劃,計劃經(jīng)營部按技術要求所選廠家和計劃采購。
??????? 8.2 ?電動工器具的采購由部門安全員提出申請,經(jīng)部門領導審核,報分管生產(chǎn)副總經(jīng)理批準后,由部門安全員統(tǒng)一報采購計劃,計劃經(jīng)營部按技術要求所選廠家和計劃采購。
??????? 8.3 ?任何人不得自行采購工器具。
??????? 8.4 ?各部門安全員應在每年11上旬將本部門下年度的安全工器具添置、更換或調(diào)換的計劃報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由安全監(jiān)察部審核匯總,編制下年度安措計劃,經(jīng)公司審核、批準后,列入公司下一年度購置計劃。
??????? 8.5 ?計劃經(jīng)營部購置的工器具必須簽定采購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生產(chǎn)廠家的責任:
??????? 8.5.1 ?必須對制造的工器具的質(zhì)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 8.5.2 ?負責對用戶做好其產(chǎn)品使用、維護的培訓工作。
??????? 8.5.3 ?負責對有質(zhì)量問題的產(chǎn)品,及時、無償更換或退貨。
??????? 8.5.4 ?根據(jù)用戶需要,向用戶提供工器具的備品、備件。
??????? 8.5.5 ?因產(chǎn)品質(zhì)量問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產(chǎn)品生產(chǎn)廠家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取消同類產(chǎn)品的采購資格。
??????? 8.6 ?凡采購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產(chǎn)品合格證”、“產(chǎn)品許可證”、國家承認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產(chǎn)品鑒定證”, 并應附有使用說明書和出廠試驗報告,部分安全工器具還須具有上級部門規(guī)定的“入網(wǎng)證”。
??????? 8.7 ?安全帽、安全帶、耐酸堿膠靴、過濾式防毒面具還須具有特種勞動防護用品標志。
??????? 8.8 ?電動工器具必須具有國家強制認證標志、產(chǎn)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 8.9 ?工器具到貨后,計劃經(jīng)營部應將工器具交送交本標準規(guī)定試驗單位或部門及時組織試驗,凡試驗不合格的應退貨重新購置,經(jīng)試驗合格的,計劃經(jīng)營部按規(guī)定保管或通知申請部門領用,申請部門接到計劃經(jīng)營部領用通知后,應及時領取。
??????? 8.10 ?工器具使用中發(fā)現(xiàn)損壞或定期試驗認定不合格,應停止使用,由班組安全員送交部門安全員安排檢修或報廢。
??????? 8.10.1 ?可以檢修的則另行存放,設不準使用標志,經(jīng)檢修后試驗不合格的立即報廢。(可以檢修的工器具,如需送其他單位檢修的,使用部門安全員將工器具送至計劃經(jīng)營部,由計劃經(jīng)營部安排有相應資質(zhì)的單位檢修)。
??????? 8.10.2 ?不能檢修的立即報廢。
??????? 8.11 ?安全工器具報廢由部門安全員提出申請,并填寫報廢申請單(見附錄C)后,將報廢工器具送交計劃經(jīng)營部回收進行統(tǒng)一處理。工器具報廢部門在報廢工具回收的同時另作購置計劃,按添置安全工器具的程序辦理。
??????? 8.12 ?由舟山電力安全工器具檢測站檢測不合格未返還的安全工器具,由送檢部門根據(jù)檢測報告單,填寫報廢申請單。
??????? 8.13 ?安全工器具報廢申請單一式三份,一份由報廢部門保存,一份送計劃經(jīng)營部,一份交安全監(jiān)察部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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