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進一步提高食堂飯菜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師生在食堂的飲食安全,根據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1、本校針對食堂建立行政領導輪流陪同學就餐制度。
2、本校定期指定一名以上行政領導、食堂管理員或教師代表進行陪餐。學校統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員存檔備案。
3、陪餐人員負責對當餐食堂飯菜的外觀、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 負責對食堂衛(wèi)生環(huán)境、從業(yè)人員工作情況等進行監(jiān)督,負責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4、陪餐記錄由學校統一印制, 內容應包括日期和餐次, 飯菜的品種名稱、外觀、口味、質量等的直觀評價,學生反饋意見,發(fā)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陪餐人簽名等。陪餐記錄必須由陪餐人員在本次陪餐后詳細記載。
5、陪餐人員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員及時整改糾正∶①食堂衛(wèi)生環(huán)境較差、物品擺放雜亂的;②食堂防蠅、防塵、防鼠設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工衣、工帽,未戴一次性餐用手套或用專用工具直接接觸待出售食品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從業(yè)人員職業(yè)行為要求的;
④)飯菜口味過淡或過咸的;⑤飯菜加工距銷售時間過長的;⑥餐飲用具未按要求消毒的;
⑦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確保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6、陪餐人對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督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飯菜未采取防蠅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蠅嚴重污染的;②)食堂制作涼拌菜或提供冷飲的;③上餐剩飯菜下餐繼續(xù)加工銷售的;④)土豆有發(fā)青、發(fā)芽現象未充分去除的;
⑤四季豆、土豆未充分煮熟燒透的,冷凍食品未達到中心加工溫度的;⑥飯菜有發(fā)霉變質等感官問題的;⑦飯菜有明顯的口味異常;
⑧飯菜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⑨其他危害學生食品安全衛(wèi)生的情況。
7、陪餐人員就餐后發(fā)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校長報告,并對當餐同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
察。
8、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對不認真記載陪餐記錄、不及時指出整改問題的,給予批評教育;對危害學生健康的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發(fā)現或不及時制止、出現明顯中毒或感染癥狀不及時報告,造成惡劣后果的,視情況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9、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 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 由學校領導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10、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12、校長每學期應至少陪餐四次(每月一次),同時要加強對食堂陪餐情況的檢查,定期通報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