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 填用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
????????? 6.2.1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檢修工作;
????????? 6.2.2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的檢修工作。
?????? 6.3? 填用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
????????? 6.3.1帶電作業(yè)和在帶電外殼上的檢修工作;
????????? 6.3.2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檢修工作;
????????? 6.3.3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檢修操作;
????????? 6.3.4轉動中的發(fā)電機,同期調相機的勵磁回路或高壓電動機轉子電阻回路上的工作;
????????? 6.3.5非當班人員用絕緣棒和電壓互感器定相或用鉗形電流表測量高壓回路的電流工作。
???????????? 6.4? 口頭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員應將發(fā)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簿中,并向發(fā)令人復誦核對一遍。
???????????? 6.5? 各分廠因檢修需停電至10KV進線開關時,工作票簽發(fā)人應做到以下幾點:
??????????????? 6.5.1 事先向變電所申請有關停電事項,說明以下情況:
??????????????? ①停電操作開關的地點、名稱、編號;
??????????????? ②開關停電的計劃時間;
??????????????? ③申請開關的狀態(tài);
??????????????? ④是否要求變電所相應的出線開關需要做停電操作;如需要,在申請中說明情況。
??????????????? 6.5.2 在執(zhí)行工作票上的安全措施前,工作許可人必須與變電所復核以上內容,在得到變電所許可以后方能操作10KV進線開關。
??????????????? 6.5.3 分廠在檢修完畢,工作票已終結,需恢復10KV進線開關通電前,向變電所申請,變電所應了解工作票已終結、安全措施已解除以及該申請開關的狀態(tài)后,方能答復對方。
??????????????? 6.5.4 申請方式:一般情況書面申請,緊急情況可電話申請。
??????? 7.? 工作票的填寫執(zhí)行和保管
?????????? 7.1? 工作票由簽發(fā)人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兩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個別錯、漏字需要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 7.2? 工作負責人應首先拿工作票到值班員、調度或工段長(具體由廠明確)處登記、編號,然后由檢修工作許可人落實工作票中所列的安全措施,雙方檢修安全措施、落實工作票內容后在工作票上簽字,才允許開始工作。
?????????? 7.3? 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保存在檢修地點,由檢修工作負責人收執(zhí),另一份由檢修許可人收執(zhí),接班移交。
?????????? 7.4? 檢修工作結束后,檢修工作負責人會同檢修工作許可人一同檢查,對檢修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結束確認,由工作許可人解除安全措施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注銷,注銷的工作票應送交所屬單位的領導保管。
?????????? 7.5? 工作票注銷后,各廠安技員應逐月對工作票完成情況進行合格率的考核,并歸檔保存三個月。
??? 7.6檢修工作如不能按照計劃期限完成,必須有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票延期手續(xù)
??? 7.7在發(fā)生緊急情況以及夜間必須臨時檢修的的情況,經調度(值)長工長許可后,可以沒有工作票進行檢修,但須由許可人將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沒有工作票而必須進行檢修工作的原因記錄在運行日志內,或報告值班領導安排處理。
??? 7.8生產人員或檢修人員在工作票未辦理終結注銷手續(xù)前不準將檢修設備投入運行。
??? 8、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各分廠停電及檢修辦理的工作票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凡違反此規(guī)定的,在必須辦理工作票而未辦理工作票擅自組織進行檢修的一經發(fā)現(xiàn),考核2000元/次;對未辦理工作票導致事故的考核5000元/次。
??? 9、本規(guī)定由安全處負責解釋
??? 10、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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