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觀察與溝通的方法和內容
??? 第十五條 觀察與溝通的執(zhí)行人員應以下列方式進行:
??? 1)以請教的方式與員工平等的交流討論安全和不安全行為,避免雙方觀點沖突,使員工接受安全的做法;
??? 2)應說服并盡可能與員工在安全上取得共識,而不是使員工迫于紀律的約束或領導的壓力做出承諾,避免員工被動執(zhí)行;
??? 3)應引導和啟發(fā)員工思考更多的安全問題,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 第十六條 觀察與溝通應按六步法實施:
??? 1)觀察。現(xiàn)場觀察員工的行為,決定如何接近員工,并安全地阻止不安全行為;
??? 2)表揚。對員工的安全行為進行表揚;
??? 3)討論。與員工討論觀察到的不安全行為、狀態(tài)和可能產生的后果,鼓勵員工討論更為安全的工作方式;
??? 4)溝通。就如何安全地工作與員工取得一致意見,并取得員工的承諾;
??? 5)啟發(fā)。引導員工討論工作地點的其他問題;
??? 6)感謝。對員工的配合表示感謝。
??? 第十七條 觀察與溝通應包括以下七個方面內容:
??? 1)員工的反應:員工在看到他們所在區(qū)域內有觀察者時,他們是否改變自己的行為(從不安全到安全)。員工在被觀察時,有時會做出反應,如改變身體姿勢、調整個人防護裝備、改用正確工具、抓住扶手、系上安全帶等;
??? 2)員工的位置。員工身體的位置是否有利于減少傷害發(fā)生的幾率;
??? 3)個人防護裝備。員工使用的個人防護裝備是否合適,是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裝備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
??? 4)工具和設備。員工使用的工具是否合適,是否正確,工具是否處于良好狀態(tài),非標工具是否獲得批準;
??? 5)程序。是否有操作程序,員工是否理解并遵守操作程序;
??? 6)人體工效學。辦公室和作業(yè)環(huán)境是否符合人體工效學原則;
??? 7)整潔。作業(yè)場所是否整潔有序。
??? 第五章? 觀察與溝通報告與結果統(tǒng)計分析
??? 第十八條 觀察者應在觀察與溝通過程中填寫觀察與溝通報告表(參見附錄1)。觀察與溝通報告表中不得記錄被觀察人員的姓名。
??? 第十九條 各單位、項目部對觀察與溝通結果應每半年進行統(tǒng)計分析,統(tǒng)計分析主要包括:
??? 1)對所有的觀察與溝通信息和數(shù)據(jù)進行分類統(tǒng)計;
??? 2)分析統(tǒng)計結果的變化趨勢;
??? 3)根據(jù)統(tǒng)計結果和變化趨勢提出安全工作的改進建議。
??? 第二十條 各單位、項目部針對統(tǒng)計分析結果,認真進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實施糾正措施,防止類似問題重復發(fā)生。
???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將本單位觀察與溝通結果統(tǒng)計表(參見附錄2)和分析報告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門。
??? 第六章??? 附? 則
???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公司質量安全環(huán)保部負責解釋。
???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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