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交通部發(fā)布了新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教學大綱》及其配套培訓教材,在培訓學時,教學內容以及訓練手段等多個方面都對駕駛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也更加切合培訓實際,有利于提升駕駛員的“素質教育”。
從規(guī)范和豐富培訓教學入手,確保駕駛員駕駛素質,當然是很重要,也非常值得肯定。不過,回顧一下目前駕駛員培訓市場的現(xiàn)狀,尤其是其中廣泛存在的諸如黑駕校猖獗、考試流于形式等種種問題,筆者以為,要真正保證駕駛員素質,僅靠出臺一個培訓教學新大綱,又并不是事情的全部。
用“黑駕校”三字在網上搜索,相關網頁竟有近兩千個。這些每每以“場地簡陋”、“培訓人員素質低下”而又“收費不菲”為特點的所謂駕駛學校,為何總能在各地不斷泛濫、屢禁不止?——即使按照舊的駕駛員培訓要求,他們何曾又是合格的?顯然,相關交通管理部門監(jiān)管工作不到位,培訓規(guī)范沒有真正落實,都應為此負責。
更進一步看,學車的人又不是傻子,何以對價高質次、培訓水準拙劣的黑駕校不僅不排斥,反而忍氣吞聲乃至趨之若騖?——寧夏吳忠市某黑駕校,毫無培訓資質,但就因為打著市交警支隊的旗號,培訓學員百分之百都能拿到駕照,因此門庭若市(《寧夏日報》2004.08.10)。不難看出,黑駕校之所以 “興旺發(fā)達”,要害并不在培訓本身,而出在考試環(huán)節(jié)。因此,如果我們不能把確保駕駛員質量的關口延伸到考核、發(fā)證這個真正要害處,對培訓教學再怎么規(guī)范,意義也很有限。道理很簡單,就象學生升學一樣,如果考試可以通過不正當手段輕易“搞定”,那么平時認真學習的動力便很難保證,同樣,“考證”本身的嚴肅規(guī)范性如果失守,誰還會把嚴格培訓太當一回事?
顯然,正是仰仗了在考證過程中或明或暗的腐敗交易,黑駕校才有了生生不息的滋生土壤?,F(xiàn)實中,“文盲也能過交規(guī)”、“只要開動車就能過”的考證怪現(xiàn)狀,在一些地方屢見不鮮。更有甚者,根本不經過考試就直接發(fā)證,原吉林省吉林市交警支隊長趙恩才等人就是這么干的,數(shù)萬駕駛證販賣到社會上,僅在吉林就導致交通事故124起,死亡11人。
可見,相對于培訓,在考核上的嚴格規(guī)范,對保證駕駛員“教育素質”更加重要,正如前述,考證的狀況對培訓也有一個“指揮棒”效應——考核真實了才能催生培訓的真實。而且,和駕駛培訓一般由社會機構操作相比,駕駛考試都是由政府部門直接組織的,無疑,政府和社會培訓機構的根本不同,既體現(xiàn)在管理的權力上,更體現(xiàn)在服務的責任上——對駕駛員素質的責任,也是對社會公共安全的行政責任。因此,只有落實了這樣的行政責任,使政府的行政素質得到提高,駕駛員素質的保障,才是真正可以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