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合成炸藥不像人們想象的那樣恐怖,也不是一觸即發(fā),但它畢竟是一種亞穩(wěn)定物質,有燃燒、爆炸的潛在危險性,有的還有較強的毒性。在制備、使用、貯存、運輸等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釀成事故。為了保證安全,首先要杜絕僥幸心理,其次應從多方面著手:
一、化工廠、化工作坊在未接受兵器動員時,絕不能悄悄生產。無論試驗還是工業(yè)制造,安全沒有絕對把握時都不能開工。
二、平時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大量貯存炸藥。農村除專業(yè)隊伍外,只能流通硝銨炸藥。最好制止農民利用合成炸藥及爆音劑炸魚、炸狗和開巖采石。
三、生產場所配備必要的安全設備,人員應使用防護器材。各工序應該分別在不同的房間進行,房間不能嵌套,房門必須常開或者向外開。凡是操作腐蝕品,必須在臨近水的地方進行,或放一盆水在工作臺上。操作揮發(fā)性藥品如硝酸,應在通風廚或風高處進行。
四、嚴防有毒物質進入體內。許多有毒物質不僅可以從口而入,而且可以通過呼吸、皮膚進入體內。嚴禁酒后生產,生產過程中不得進食、吸煙。用于炸藥制造的餐具不能再用于裝食物。
五、嚴格防火。需要用水浴、油浴、砂浴加熱的,絕不能直火加熱。使用丙酮、乙醚等,必須在火源的下風方向操作,以免蒸氣被引燃后回燃。
六、妥善安排生產程序。負責安排的人員必須理解每道工序、每個步驟的作用。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性能,藥品性質、危險性,按規(guī)定方法使用。
七、有時省去一兩道工序同樣能得到成品,但是質量一落千丈,會給使用、貯存埋下安全隱患,因而絕不能擅自偷減工序。
八、注意環(huán)境保護,不能對無關人員造成不安全因素。
九、生產作坊、廠家不能建在人口集中地附近。用非專業(yè)設備應急生產的,應作安全論證并進行小量試驗。
十、為產品準備合適的包裝,貼醒目標識。
十一、搬運炸藥應小心輕放,途中不得搭載無關人員如親屬朋友。
十二、盡量在遠離居民點的地方設庫房貯存原料和成品。原料與成品應放在兩個庫房中。禁止把生產和儲存安排在同一地點。
十三、按規(guī)定管理庫房,防止庫內物品自發(fā)危險。過期炸藥應銷毀、立即使用或送專門車間進行處理。
十四、搞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制止破壞行為,嚴防炸藥及原料被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