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儲存化工產品的庫房,必須根據(jù)化工產品的危險程度和類別,符合國家有關防火規(guī)定,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化學危險品倉庫安全管理條例》、《石油化工企業(yè)設計防火規(guī)范》等,不能隨意使用不符合條件的空房儲存。要根據(jù)化工產品的性質,合理確定換氣次數(shù)。對易揮發(fā)、有毒的物品庫,要強化通風,保證其在空氣中的含量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濃度。
對易燃易爆的化工產品庫,電氣設備必須采用防爆型電器,地面采用不產生火花,容易沖洗且不滲漏的不燃材料砌筑。庫房有防止雷聲和感應雷的裝置。對風、雨、雪、鳥、蛇、鼠、陽光直射、外來火星等隱患的因素,應分別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做到不潮不暗。重要的、大型的化工產品倉庫,應配備自動監(jiān)測、自動報警和事故照明設備。除防凍化工產品外,一般不采暖。貴重化工品要求恒溫儲藏時,可設空調設備。要求隔離存放時,隔離層建造要堅固,不滲不漏。對劇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倉庫,應根據(jù)特殊需要,設置消除吸收毒物的設施和吸收放射線的屏蔽層,有足夠的安全隔離地帶。
庫房還應有危險性標志,有阻止無關人員接近的設施。庫房內的貨架或垛座應堅固,不得晃動碰撞。架與架、垛與垛之間有2~3m的通道,架或垛距墻或柱不小于0.7m,貨架底層或垛座高離地0.3m,以便搬運、疏散、通風、防潮和檢查。根據(jù)化工產品的性質,設置適合的滅火設備。對滅火劑、滅火方法相抵觸的化工產品,不能共同混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