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距離:
○1 在建工程(包括腳手架)的外側與架空線路之間的最小安全距離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導線最大弧垂與施工現(xiàn)場地面最小距離≥4.0m與機動車道≥6.0m。
○2起重臂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的架空線路水平距離≥2m。
○3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的最小距離1kv以下為6m,10kv以下為7m。
2、外電防護:
○1 不得往高、低壓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雜物
○2 達不到安全距離要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增設屏障、遮欄、圍欄或保護網,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3帶電體至遮欄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于95cm,35kv應大于115cm
○4 帶電體至柵欄(封閉)的安全距離10kv應大于30cm,35kv應大于50cm。
○5在架設防護設施時,應有電氣技術人員或專職安全員監(jiān)護。
○6無法防護時必須采取停電,遷移線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則不準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