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市羅平縣某單位一副局長在一次飯局后,被朋友送回所住小區(qū)在自己家車內死亡。其妻子將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告上法庭要求認定工傷。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宣威市人民法院15日發(fā)布全市法院國家憲法日集中宣傳暨典型案例稱,這名副局長之妻的訴求被法院駁回。(中新網12月15日)
官員私人聚餐后死亡,家屬訴求工傷。經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法院審判,最終工傷沒有認定成功。其實,工傷的認定,有著嚴格的法律界定,不會因為個人感情而轉移、而改變。
李某林與黃某勇等五人在羅平縣一家餐館用餐,餐后被他人駕車送回到李某林家居住的小區(qū)門口。當晚11時許,李某林的妻子楊某發(fā)現(xiàn)李某林在自己家車內死亡。同年3月12日,羅平縣人民醫(yī)院出具居民死亡醫(yī)學證明(推斷)書記載其死亡原因為:“心臟猝死、腦出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其中工作時間、工作場所是前提條件,工作原因是核心,凡沒有證據證實事故傷害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不能認定為工傷。李某林與黃某勇等人在一家餐館用餐,屬于私人活動,非公務用餐,其死亡原因并無確切的證據證實是突發(fā)疾病死亡,也沒有證據證實屬工作原因導致的傷亡。應當不予認定或視同工傷。
在公務接待、私人宴請或者家庭聚會中飲酒是工作生活中一普遍現(xiàn)象,同時因酗酒、過量飲酒引發(fā)的糾紛層出不窮,在基層尤為突出。飲酒是一種文化,更是一種修養(yǎng),處理不當不僅傷害身體,也損害形象。本案典型意義在于要警示公務人員嚴以修身、嚴以律己,堅持勤儉節(jié)約,杜絕鋪張浪費等歪風邪氣,堅持高尚情趣,整治庸懶散奢等不良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