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創(chuàng)建安全、文明的校園,保障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促進校園校風和校園精神文明建設(shè),學校制定校園社會管理治理目標責任制。
一、目標與任務(wù)
學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目標:保持學校政治穩(wěn)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全校師生、員工生命財產(chǎn)和學校財產(chǎn)的安全,實現(xiàn)全年無火災(zāi)、無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
1、維護校園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絕各類重大責任事故發(fā)生。
2、健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園安全防范機制,使校園“四防”(防火、防盜、防毒、防意外傷害事故)工作落實到人。
3、建立校園綜合治理制度,完善校園安全防范管理體制。
二、責任與要求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處室、各年級按照《校園治安綜合目標責任書》所規(guī)定的目標任務(wù),層層分解落實責任,確保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目標任務(wù)的完成、
1、各處室、各年級行政負責人為本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承擔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全部責任。
2、層層落實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各處室、年級要根據(jù)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確保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到實處。
3、制定教育計劃,每年兩次對本校教職工、學生進行法制、紀律、消防、安全常識、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4、要依據(jù)實際制定相應(yīng)的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保證學校財產(chǎn)的安全。
5、要認真組織好師生的各項集體活動,活動前要進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發(fā)生。嚴禁組織無安全措施的各類集體活動。
6、建立校園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檢查制度。各科室、年級、班級每一個月要對分管的綜合治理工作和治安安全情況檢查一次,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修改,本科室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議,寫出報告,報學校綜治辦研究整改。
7、建立校園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檔案。各部門對本部門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情況組織機構(gòu)、規(guī)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的整改等情況記錄歸檔,逐步使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規(guī)劃化、制度化。
8、對校園安全重點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盜,要落實防范責任人和防范措施,確保要點要害部門的安全。各部門的防火安全責任按照《學校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三、考核與獎罰
1、學校根據(jù)《第五師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目標責任書》的目標任務(wù)、責任制定社會綜合治理考核標準對學校各科室分類進行考核。
2、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檢查,對重點要害部門進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年底進行一次檢查、評比、總結(jié)工作。
3、對不合格的處室、年級、班級實行“一票否決制”,本處室主管負責人、年級主任及班主任不能評為先進個人。對出現(xiàn)責任事故的科室,年級、班級視情節(jié)對當事人予以通報并給與適當?shù)慕?jīng)濟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給與行政處分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
1、本責任書有效期為簽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校園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小組、目標責任科室各存一份。
學校分管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負責人(簽字):
部門: 年級: 班級: 責任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