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鄂爾多斯市康巴什新區(qū)烏蘭木倫河道發(fā)生一起4名大學生溺水死亡事故,而事發(fā)原因是一名學生落水,眾同學施救,結果釀成4人死亡的悲劇。
這是誰也不愿看到的悲劇!必須反思的是,施救同學沒有過錯,但“手拉手”式地冒險勇為并不足取,且也經不起時間和道德的考量。
營救溺水者是一項風險極大的技術活,既要有嫻熟的游泳本領,又要有良好的施救技巧。面對復雜不明的突發(fā)情況,如果僅僅憑借自己的一腔熱血、一時沖動,一旦稍有偏差或閃失,后果恐怕不堪設想——很可能不僅救不起人,還會搭上自己的性命,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
必須看到的是,這幾年無論是在家庭教育還是學校教育中,我們都十分注重見義勇為的正氣弘揚,但對青少年來講,更需要的是理性的、智慧的救助方式,而不是僅憑一腔熱血去做“小英雄”。
終結“手拉手”的施救慘劇,我們既要在思想上加強警示教育,更要在行動上補上安全“自救”一課。一方面,在匯聚見義勇為“正能量”的同時,更應教導學生理性智為——在不具備特殊本領的前提下,切不可一時沖動“幫倒忙”;另一方面,要注重學生逃生本領的傳授,在教會游泳、科學施救、溺水搶救等方面狠下功夫,讓學生在人生搏擊中提升各種本領,從容應對各種風險。否則,當孩子們救人不成反陷險境時,就為時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