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預防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掌握緊急情況的應急措施,及時有效地應對緊急事故的發(fā)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的不良后果。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本集團區(qū)域內的自然災害、火災爆炸、崗位操作、危險品、勞動保護等的危害預防和緊急處理,包括生產、辦公管理過程。
3.?????? 職責
3.1 ?總裁負責確保安全管理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和所需資源的落實。
3.2?總裁負責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和重大事故現(xiàn)場的統(tǒng)一指揮和調度工作。
3.3 ?生產管理部組織制定安全工作計劃、勞動保護計劃,監(jiān)督檢查計劃的落實情況,組織各部門和工廠安全管理、緊急救護的培訓和演習,以及安全檢查考評。
3.4?生產管理部在重大災害發(fā)生時負責與消防、醫(yī)療等單位緊急聯(lián)系,并現(xiàn)場組織救護工作。
3.5?各工廠負責本單位員工崗位操作、勞動保護的培訓和實施。
3.6?各部門和工廠負責緊急狀況的鑒定,一般緊急狀況的處理和事后報告,以及重大事故的及時報告和處理。
3.7?生產副總裁負責對緊急情況發(fā)生后所采取的糾正措施進行驗證,并完善本程序。
4.?????? 工作過程和方法
4.1 安全管理
4.1.1 安全管理組織
總經理負責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組織、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資源。
4.1.2 安全教育
(1) 新入公司員工(包括新員工、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和培訓、實習、外單位調入本廠人員等),均須經過公司、生產單位、車間的三級安全教育,并保存記錄。
(2)集團教育(一級),由人力資源部組織,教育內容包括: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制度及安全生產重要意義,一般安全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分配到部門或生產單位。
(3) 生產單位教育(二級),由各生產單位組織,教育內容包括:本廠生產特點,重大事故案例,廠規(guī)廠紀以及入廠后的安全注意事項,工業(yè)衛(wèi)生和職業(yè)病預防等知識,并經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科室或車間。
(4)車間級教育(三級),由車間主任負責,教育內容包括:車間生產特點、工藝及流程、主要設備的性能、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生產的規(guī)章制度、重點安全管制點、事故教訓及預防措施、安全裝置和工(器)具、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經考試合格后分配到班組。
(5) 集團內調動(包括車間內調動)及脫崗半年以上的員工,必須對其再進行二級或三級安全教育,其后進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允許上崗。
(6)凡從事特殊危險操作的員工,如電氣、焊接、壓力容器、高空作業(yè)、危險品運輸、易燃、易爆、劇毒、起重、駕駛等操作,經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各項專業(yè)安全技術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7) 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設備投產前必須按新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8) 各生產單位進行生產或檢修前,要利用班前、班后會等多種形式進行安全教育,講述安全注意事項,確保安全檢修和順利生產。
(9) 進入公司和生產單位參觀、學習的人員,接待部門負責對其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教育,并指派專人負責帶隊。
(10)對重大危險性作業(yè),各生產單位在作業(yè)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具體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否則不得作業(yè)。
(11)生產管理部要組織有關人員針對公司所發(fā)生的重大事故和惡性事故,進行事故教育,吸取經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fā)生。
(12)技術研發(fā)部應編制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安全管制表、并在安全管制點處告知危險情況和急救方法。
(13)生產管理部制訂安全工作計劃,每年組織一次各部門和生產單位進行安全知識、緊急救護知識培訓和演習。
5.1.3 安全裝置與危險品管理
(1) 凡生產中使用的安全裝置和附件、安全疏散設施、防塵防毒防暑降溫設施等,必須加強維護,保證齊全、靈敏、有效,處于完好狀態(tài)。
(2) 凡在作業(yè)中佩帶和使用的保護人體安全的器具,如防毒面罩、安全帶等,必須妥善保管、經常檢驗、正確使用。
(3) 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如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力表等,料面超限報警裝置、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等,均由各生產車間負責管理。
(4) 各種機動車輛的安全裝置,如聲笛、喇叭和制動裝置等,均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
(5) 辦公和生產場所應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并加強維護,保證有效。
(6) 各生產單位應配備必要急救物品,如滅火器、急救箱、防毒面罩、手套等,并經常維護。
(7) 有毒、有害化學品、高壓容器或重要環(huán)保設施等,由使用單位進行管理。
4.1.4 職業(yè)安全
(1)新員工入廠,由公司辦公室組織健康檢查。不適宜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的,不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崗位。(2)公司辦公室每年對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在冊員工組織一次健康檢查,建立健康檔案。
(3)人力資源部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yè)的員工,應實行輪換崗位或短期脫離,進行預防性治療。
(
4)對已確診的職業(yè)病患者,應及時調離,妥善安排,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