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高空作業(yè)吊籃事故預防措施
1.1.1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組織設計,操作者嚴格按照《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1.1.2施工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
1.1.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xiàn)場,必須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必須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帶,距地面2m以上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1.1.4施工現(xiàn)場的吊籃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動,需拆動時,要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同意。
1.1.5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yè)人員以及搭設高處作業(yè)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yè)技術培訓及專業(yè)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并必須定期進行體格檢查。
1.1.6施工中的高處作業(yè)的安全技術設施發(fā)現(xiàn)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須停止作業(yè)。
1.1.7對進行高處作業(yè)遇有6級以上大風、暴雨、濃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攀登與懸空高處作業(yè)。
1.1.8防護棚搭設與拆除,應設警戒區(qū),并派人監(jiān)護,嚴禁上下同時拆除。
二、高處作業(yè)吊籃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2.1.吊籃設備出庫前須對以下零部件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確保合格后方可出庫投入使用:
1)限位裝置、制動裝置
2)安全鎖
3)升降裝置(含手動升降裝置)
4)鋼絲繩防松裝置
5)電器安全裝置
6)緊固件是否松動
7)焊縫是否裂紋
8)運動的零部件是否有卡阻現(xiàn)象
9)減速箱及傳動裝置有否足夠的油量
10)負載試驗應按核定載荷的125%進行(均布載荷)
2.2.2.吊籃設備應經法定認可的檢測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2.2.3.每天作業(yè)開始前應對設備進行檢查,以確保設備在正常、安全的情況下使用,并做好檢查記錄。
2.2.4.吊籃設備在實際使用中應定期檢查:
1)實際工作二周后,應對鋼絲繩進行一次檢查。
2)非常設的吊籃每六個月應進行下列內容的安全性能檢查:
a)解體各部件,檢查其銹蝕及受載零部件的磨損、變形、損傷情況;
b)電氣裝置、個元器件的可靠性。
2.2.5.維修保養(yǎng)
1)作業(yè)時,吊籃發(fā)生故障或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并由專職人員進行檢修。
2)不允許在空中檢修吊籃。特別情況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進行檢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