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演習演練
???????省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應當組織或者督促有關單位定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的演練。演練前應當制訂包括演練對象、地點、參加人員、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等在內的方案。演練結束后,對演練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定期開展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評估。
???????各級質監(jiān)部門應當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有關部門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進行檢查。
???????6.12? 教育培訓
???????各級質監(jiān)部門應當協(xié)助各級政府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科學知識和應急規(guī)范,公布報警電話。
???????各級質監(jiān)部門應當協(xié)助各級政府組織或者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和專業(yè)搶險救援隊伍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綜合素質。
???????7? 后期處理
???????7.1? 恢復與重啟
???????對受害、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補償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事故救援結束后,事發(fā)地政府應當盡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發(fā)生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后,必須由質監(jiān)部門核準的有資格單位對特種設備進行全面的檢修,經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嚴重損毀、無維修價值的,應當予以報廢。
???????涉及到毒性介質泄漏、污染或鄰近設備設施損壞的,應經環(huán)保、衛(wèi)生、安監(jiān)、質監(jiān)和建設等部門檢查并提出意見后,方可開展修復工作。
???????7.2? 調查分析
???????根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破壞程度,按有關規(guī)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提出初步意見,報省特種設備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7.3? 工作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當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8? 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省質監(jiān)局和地方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下列規(guī)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誤報事故信息,及在事故和事故處置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或者臨陣脫逃、擅離職守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救援工作的單位和人員,由所在單位或有關部門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者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 附則
???????9.1? 名詞術語解釋
???????特種設備: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等設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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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生產或者生活活動過程中發(fā)生的意外突發(fā)性事件總稱,通常會使正?;顒又袛啵斐扇藛T傷亡或者財產損失。
???????事故隱患: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設備缺陷、人為不安全行為及管理上的缺陷。
???????特種設備安全狀況評價:根據特種設備本身的安全狀況、使用環(huán)境、管理情況以及事故發(fā)生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社會影響等因素,通過評估、計算、分析,確定某一地區(qū)、某一單位或某一種設備在某一時期的安全狀況。
???????9.2?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省質監(jiān)局會同省有關部門制定,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報省政府批準后實施。
???????9.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fā)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