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為及時,有效,迅速地處理由于化學危險品儲存,運輸,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泄漏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件,避免和減輕因化學危險品泄漏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特制定《機能實驗教學中心化學危險品傷害人身傷亡應急預案》。
1.2 本預案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人身,保設備"為原則,以國家有關化學危險品儲存,運輸,使用等有關規(guī)定為指導,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1.3 嚴重的化學危險品傷害人身傷亡應急處理,需要動員全中心的力量乃至社會力量,全體教職員工都有參與危急事件處理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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