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采一隊工作面延長搭接工作,通維隊要在井下、井上運輸各種物件,為了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絕在“裝、運、卸”過程中的運輸事故發(fā)生,確保運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對本次運輸過程中的“裝、卸、運”工作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一、本次運輸工作預計所需時間
2012年6月8日至2012年6月16日
二、本次運輸路線
地面→副立井→東石門大巷→410運輸大巷→25kw絞車→384材料繞道→384二部皮帶巷→384集回→TC05回風巷→5328聯(lián)絡巷
三、安全措施
㈠“地面裝料”安全措施
1、綜合班班長為在地面“裝料”作業(yè)時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地面“裝料”過程中的安全。
2、嚴禁使用損壞失修的礦車下料。裝車前,必須先用木楔將礦車停穩(wěn),把車輪制住,以防礦車自動滑行傷人。
3、在用龍門吊車進行吊運物件裝車時,人員應站在礦車的一端,并時時注意龍門吊車的行進情況,以防吊運的物件砸傷人。
4、在裝車時,要做到“自保、互保、聯(lián)保”。 二人同時裝物件時,必須互叫互應,要先起一頭或先放一頭,不得盲目亂扔。
5、裝進的物件一般不超過礦車沿高度,在條件不允許的狀態(tài)下可超過車沿高度裝料,但最多不得超出0.3m,所有物件必須用鐵絲(雙股)綁牢。
6、每輛礦車盡量裝同種物件,當必須裝多種物件時,要盡量將同一長度的物件裝入一車內,當一車內裝不同長度的物件時,必須將長件放在底層,短件放在上部。
7、在裝超重、超高、超長、超寬物件和設備時,必須使用專用滑子車和平板車。
8、在捆綁礦車時必須使用板皮纏緊鐵絲,要求每個車捆綁牢固可靠,捆綁完畢后要進行認真檢查。裝好后,從副立井下罐時,要聽從把罐工指揮進行。
㈡“井下運輸”安全措施
1、所有參加運輸?shù)娜藛T必須熟悉沿線車場、軌道、道岔、坡度等情況。
2、井下運輸期間通維隊指派區(qū)隊管理干部進行現(xiàn)場跟班,全程監(jiān)督本班的井下運輸工作,做到與工人同上同下。
3、小絞車司機操作時必須持證上崗,小絞車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小絞車操作規(guī)程的標準進行操作。同時必須執(zhí)行礦務局下發(fā)的礦井斜巷軌道運輸管理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使用小絞車前要檢查其完好情況。
4、小絞車發(fā)出信號的辨別方法:
使用小絞車拉運設備時,信號聯(lián)系為“一停、二拉、三下放”。
5、在運送物件和設備時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或其它裝置將車穩(wěn)住。
6、車掉道處理方法:
運送物件設備中,車掉道后要及時將其恢復上道,先將礦車剎住,抬起一頭后再抬另一頭,用小鋼軌,撬棍等進行復位,在抬扛礦車恢復上道時,人員只準站在礦車的前后,不能站在礦車移動的方向。抬車時要幾人同時呼應操作,動作一致,注意安全,嚴禁一人操作。
7、在運送長件時,嚴禁用電機車拉運、人工推運時,運送前方應放警或人員。
8、井下運輸過程中要堅持“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原則。在運輸中只能采用單車提運,嚴禁串車連掛。
9、本項工作由專職安檢員監(jiān)督落實。
㈢“井下卸料” 安全措施
1、車輛到達指定地點,跟班人員、班長及安檢員要首先檢查周圍環(huán)境有無異?,F(xiàn)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況下作業(yè)。
2、在卸料時必須設專人統(tǒng)一指揮,精神集中,嚴禁說笑打鬧。起吊工具、卡具和繩索及繩套等要按規(guī)定在每次使用前應由班長進行一次認真地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3、用人抬搭大件重物時,要有專人統(tǒng)一指揮,互叫互應齊起齊落,安檢員要在旁監(jiān)視,防止傷人或損壞有用設備。
4、使用手拉葫蘆(倒鏈)起吊重物時,首先檢查懸吊梁和起吊架的強度和穩(wěn)定性,利用管子搭架起吊重物時,須指定專人綁腿和看腿。拉小鏈時應雙手均勻用力。不得過猛、過快。起吊重物需懸空停留時,要將手拉小鏈拴在大鏈上。
5、在卸車時,要做到“自保、互保、聯(lián)保”。 二人同時卸物件時,必須互叫互應,要先起一頭或先放一頭,不得盲目亂扔。
6、物件要按指定地點碼放整齊、嚴禁在搬運過程中將物件遺失。
四、其他要求
1、所有參加本次運輸工作人員都必須熟知本措施。
2、每班運輸工作中通維隊必須指派一名管理干部進行現(xiàn)場跟班,安管科指派一名專職安檢員監(jiān)督落實。
3、在裝卸過程中要保證物件的數(shù)量及完好情況。
4、卸完物件時要將空礦車打到384二部皮帶機尾處。
5、其他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操作規(guī)程》相關內容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