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勞動、公安交通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人員,不熟悉車輛性能者不得駕駛車輛。
2.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并做到不成排結隊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應不避讓于兩車交會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
3.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載人;
4.嚴禁貨物混裝,車輛載貨嚴禁超載、超高、超寬,捆扎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wěn)跌落傷人。車輛傷害
5.車輛進出施工現(xiàn)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時應有專人指揮。
6.現(xiàn)場行車進出場要減速,并做到四慢: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基坑邊沿、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7.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防止車輛起動和剎車時跌倒。
8.裝卸車作業(yè)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9.在臨近機動車道的作業(yè)區(qū)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在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
10.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員不得進入車與牽引物體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牽引物體下方不得有人作業(yè)和停留。牽引前要檢查確保牽引用的鋼絲繩滿足安全要求,并有專人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