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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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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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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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區(qū)隊“安全風險評估”相關制度,成立區(qū)隊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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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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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相關制度的扣10分;未成立“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領導小組扣10分;未明確工作職責的扣5分;工作職責執(zhí)行不到位的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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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黨政正職參加口內(nèi)“安全風險評估”會,并匯報本單位的近期隱患及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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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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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內(nèi)風險評估會無正職參加的扣10分;評估會上未對本單位的風險進行評估扣5分;評估不全面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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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周周一~周六每天一次會議,由正職組織,本單位管技人員和班隊長參加,并做好會議記錄,參加人員要進行簽字確認。[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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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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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照要求召開會議的一次扣5分;每次參加會議少于3人的一次扣2分;沒有原始會議記錄的一次扣5分;會議記錄造假的扣10分,參會人員不簽字或代簽的一次扣2分。[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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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口內(nèi)“安全風險評估”要求開展,排查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人的不安全行為、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上級檢查通報和礦、口內(nèi)風險評估關于本單位的各種問題,并按要求進行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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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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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項或問題記錄不齊全的一處扣3分;未進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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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區(qū)隊“安全風險評估”臺賬,對評估出來的安全隱患、風險,跟蹤落實整改,實現(xiàn)閉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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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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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區(qū)隊“安全風險評估”臺賬的該項不得分;臺賬不完整的每一處扣3分,安全隱患未跟蹤落實整改的一處扣5分;復查人與定位儀不匹配的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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