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井下電氣焊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望嚴格遵守并執(zhí)行下列規(guī)定:
一、施工時間:2008年 5 月 23 日
二、施工內容:3201工作面皮帶順槽過橋焊接
三、施工質量: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
四、技術負責人:于海亭 施工負責人:楊曉東
施工安全負責人:王振雷
五、施工人員:機電運轉隊
六、安全措施:
1、指定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
2、電焊、氣焊焊接等工作點有專人負責灑水。并至少備用兩臺以上的滅火器。
3、在進行電焊、氣焊工作前,必須把給煤機周圍的煤塵、雜物沖洗清理干凈。
4、電焊、氣焊等工作現場須有瓦檢員檢測后,滿足要求方可進行,瓦斯?jié)舛炔坏贸^0.5%,只有在檢查證明作業(yè)地點附近20m范圍內巷道頂部和支護背后無瓦斯積存時,方可進行作業(yè)。
5、電焊工必須是取得相應證件的人員,施工前用好防護用品,對所用工具用前認真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電焊機不用時要及時停電,電焊機接拆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
7、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對有關設備做好保護措施。
8、電焊、氣焊等工作完畢后,工作地點應再次用水噴灑,清洗一遍。清理現場,并留專人停留1小時檢查,無問題方可撤離
9、進行氣焊時,氣瓶要距明火10米以上;且氧氣瓶距乙炔瓶5米以上,氧焊前,先檢查氣瓶連接處,膠管接頭等處是否完好,不漏氣。
10、電焊手把的絕緣須保障,焊機接地要良好。
11、本措施望請有關管理人員及職工認真貫徹學習,否則不許下井作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