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硫天然氣是易燃、易爆、低毒性的氣體混合物。當含有H2S時,則其毒性隨H2S濃度增加而增高。如果發(fā)生泄漏和事故時自然排放,就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因此,在天然氣處理過程中除可能發(fā)生火災、爆炸危險事故外,還會因H2S及其他有毒氣體的泄漏、排放造成作業(yè)人員的職業(yè)危害。
天然氣處理過程的主要介質為天然氣及其各種產品如液化石油氣、天然汽油以及副產品如硫磺等。
由《石油天然氣工程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183—2004)中對可燃液體、氣體火災危險性分類規(guī)定可知,可燃液體是按其蒸氣壓或閃點的高低來分類的,可燃氣體是按其爆炸下限大小來分類的。實際上,這些參數均直接反映了可燃液體、氣體的燃燒及爆炸性能。按照分類規(guī)定,天然氣及其處理過程產品的火災危險性分類為:液化石油氣、天然氣凝液、液化天然氣等屬于甲A類;天然氣、天然汽油(穩(wěn)定輕烴)、穩(wěn)定凝析油等屬于甲B類;副產品硫磺屬于乙B類。此外,硫化氫屬于甲B類。
表1-14 油氣火災危險性分類
類別 |
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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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A |
37.8℃蒸氣壓>200kPa的液態(tài)烴 |
B |
1.閃點<28℃的液體(甲A類和液化天然氣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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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A |
1.閃點≥28℃至<45℃的液體 |
B |
閃點≥45℃至<60℃的液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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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A |
閃點≥60℃≤120℃的液體 |
B |
閃點>120℃的液體 |
天然氣及其處理過程產品蒸氣與空氣組成的混合氣體其爆炸極限范圍較寬,爆炸下限值較低,因而爆炸危險性也較大。因此,天然氣處理過程的原料氣和產品均屬于易燃、易爆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