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原因往往是復雜的,突發(fā)的,事故的后果,往往要比其他工傷事故的后果嚴重的多,它容易造成多人傷亡事故和特大傷亡事故,給國家財產和企業(yè)造成巨大損失,給人的生命,周圍環(huán)境和生態(tài)造成巨大危害。
1. 防止火災的基本技術措施:
(1) 消除火源:防火的基本原則應建立在消除火源的基礎上,生產建筑施工現(xiàn)場到處都是可燃物質。而且不缺乏助燃的空氣,只有消除火源才能有效的預防火災的發(fā)生。
(2) 控制可燃物:對于生產施工中的容易燃燒的可燃物應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是防止火災發(fā)生的重要措施,對各種不同的易燃易爆物,應專門采取有效措施,分別存放,嚴格管理,各存放點之間要加以隔離,距離應符合有關安全要求。
(3) 隔離空氣:將可燃物與周圍的空氣隔開就能馬上使燃燒停止,如不同的滅火劑,濕被,黃沙等,都能達到滅火的目的。
(4) 冷卻:將燃燒物的溫度降至著火點以下,燃燒即可停止,如常用的水澆和干冰進行降溫滅火。
(5) 隔絕火源與可燃物:采取措施將火源和可燃物隔離開來,防止產生新的燃燒條件,阻止火災擴大。
2. 防火安全措施:
(1) 生產施工場所應根據(jù)工程情況成立消防機構,配備消防器材,在生產施工場所防火負責人和安全部門的領導下,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2) 建立防火工作檔案,定期組織防火工作檢查,每年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防火教育,能掌握防火知識,使用防火器材。
(3) 生產施工現(xiàn)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設置消防通道,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消防器材不能任意挪用。
(4) 施工搭設的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現(xiàn)場的易燃材料應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杜絕火種以防火災。
(5) 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在進行電氣焊,油漆及其他危險作業(yè)時,要有具體的防火措施,在作業(yè)前要向作業(yè)人員認真交底。
(6) 冬季施工時,保溫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必須采取防火措施,有關部門確定的重點工程和交層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溫材料。
3. 電氣火災安全措施:
(1) 正確設計和選擇導線截面和設備的保護裝置,以及線路長期在超負荷條件下工作,當熔斷器或自動開關用于保護某段線路時,被保護電路可能出現(xiàn)的最小短路電流,應不小于熔絲額定電流的4倍,或自動開關瞬時脫扣電流的1.5倍。
(2) 加強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情況的巡視和檢查,尤其是大電流通過的接頭處,可用變色漆或試溫蠟片等觀察,監(jiān)視如發(fā)現(xiàn)接頭松動或過熱應及時處理,開關觸頭等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氧化,燒蝕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3) 各種電器具應絕緣良好,保證通風散熱,開關及熔電器的選擇應大于熔絲電流,功率大于1kw的電動機應有熱繼電器作過載保護。
(4) 電器線路、設備、開關和電墊、照明器具等與可燃物應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以防電弧,電火花等引起火災危險場所,應按規(guī)定要求架設電氣線路和采用防爆電器設備。
4. 焊接作業(yè)的防火安全技術:
(1) 從事焊接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嚴格招待用活審批制度,操作前必須申請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安全部門審批,批準,領取用火證后方可操作。
(2) 用火應采取定時,定位,定人,定措施的管理辦法,若部位變動或超過規(guī)定時間仍須繼續(xù)操作,應事先更換用火證,用火證只限規(guī)定時間操作人員使用,并要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3) 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等易燃易爆操作同部位和同時間交叉作業(yè),嚴禁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進行焊割作業(yè)。
(4) 電焊機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準將地線搭接在建筑物,機器設備或各種管道,金屬架上。
(5) 氧氣瓶導管,軟管,瓶閥及減壓閥等,不得與油脂,沾油物品接觸,氧氣瓶不得傾倒和受熱。
(6) 在遇有5級以上大風等惡劣氣候時,高空和露天的焊割就停止。
(7) 作業(yè)完畢或焊工離開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并檢查現(xiàn)場確定無火情隱患時,方可離去。發(fā)生火災要先切斷電源和氣源,然后在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救生物進行撲救。
(8) 氧氣瓶和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得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yè)點的距離不得少于10m,并有隔離措施,禁止氣瓶平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