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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代替YY 0605.9-2007《外科植入物 金屬材料 第9部分:鍛造高氮不銹鋼》。 本標準規(guī)定了外科植入物用含氮量為0.25%~0.50%的不銹鋼的化學成分、完全退火狀態(tài)下的顯微組織、耐腐蝕性、力學性能及相應試驗方法等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外科植入物,且符合標準成分要求的不銹鋼鋼棒、鋼絲、鋼板和鋼帶等,取自成品試樣的力學性能可不遵循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