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規(guī)定了鋁及鋁合金中銅含量的測定方法。本部分適用于鋁及鋁合金中銅含量的測定。測定范圍:0.0005%~0.012%。本部分代替GB/T6987.3—2001《鋁及鋁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測定銅量》和GB/T6987.29—2001《鋁及鋁合金化學分析方法 新亞銅靈分光光度法測定銅量》。本次修訂將GB/T6987.29—2001的相關(guān)內(nèi)容納入本部分。
本部分與GB/T6987.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將分析范圍的上限由原來的5%擴展為8%;
———增加了“重復性”和“質(zhì)量保證與控制”條款;
———將GB/T6987.29—2001的內(nèi)容作為本部分的“方法一:新亞銅靈分光光度法”,并在工作曲線上增加0.50mL 一個點;
———將原標準中內(nèi)容作為“方法二:火焰原子吸收光譜法”;
———增加了“方法三:電解重量法”和“方法四:草酰二酰肼分光光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