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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規(guī)定了氧化鉿中鋁、鈣、鎂、鈉、鎳、鐵、鈦、鋅、鉬、釩、鋯含量測定方法。 本部分適用于氧化鉿中鋁、鈣、鎂、錳、鈉、鎳、鐵、鈦、鋅、鉬、釩、鋯含量的測定。 本部分代替YS/T568.9-2006《氧化鋯中氧化鉿量的測定》(原GB/T2590.9-1981)。 本部分與YS/T568.9-200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改變了測定方法; ---增加了測定元素; ---增加了7.1 重復性條款; ---增加了8 質量保證與控制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