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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成膜泡沫滅火劑

標 準 號: GB17427-1998
替代情況: 替代 $False$
發(fā)布單位: 國家質(zhì)量技術監(jiān)督局
起草單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發(fā)布日期:
實施日期:
>
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前言
  本標準是依據(jù)GB 15308—94《泡沫滅火劑通用技術條件》制定的。
  本標準對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滅火性能的分級方法采用了ISO7203-1:1995《用于頂部施放的低倍泡沫滅火劑》中關于AFFF的有關部分和ISO/DIS7203-3《用于頂部施放的低倍抗溶泡沫滅火劑》中關于AFFF/AR的有關部分。
  本標準與GB 15308—94的不同之處:對水成膜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進行分級;在試驗步驟中,既做強施加滅火試驗也做緩施加滅火試驗;滅火試驗所用燃料為橡膠工業(yè)用溶劑油。
  本標準的附錄A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經(jīng)技術委員會第三分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銘、劉軍、鄒延敬。
  本標準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水成膜泡沫滅火劑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包裝和運輸。
  本標準適用于水成膜泡沫滅火劑和抗溶水成膜泡沫滅火劑。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gòu)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308—94 泡沫滅火劑通用技術條件
  ISO 7203-1:1995 用于頂部施放的低倍泡沫滅火劑
  SH 0004—90 橡膠工業(yè)用溶劑油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了下列定義。
  3.1 水成膜泡沫(AFFF)滅火劑aqueous film forming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以碳氫表面活性劑與氟碳表面活性劑為基料并能夠在某些烴類液體表面形成一層水膜的泡沫滅火劑。
  3.2 抗溶水成膜泡沫(AFFF/AR)滅火劑alcohol resistant aqueous film forming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適用于撲滅火水溶性液體燃料火災的水成膜泡沫滅火劑。
  3.3 擴散系數(shù)spreading coefficient
  衡量一種液體在另一種液體表面上擴散能力的參數(shù)。
  3.4 水成膜泡沫滅火的滅火性能級別extinguishing performance class of aqueous film forming foam extinguishing agent
  以標準燃料、泡沫施加方式、滅火時間和抗燒水平為參數(shù)判定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滅火能力的級別。
  4 要求
  4.1 物理、化學性能
  水成膜、抗溶水成膜泡沫液及泡沫溶液的物理和化學性能應符合表1中的技術要求。
  表1 泡沫液和泡沫溶液的物理和化學性能
  


  4.2 滅火性能
  4.2.1 AFFF和AFFF/AR對橡膠工業(yè)用溶劑的滅火性能應符合表2中相應級別的指標要求。
  表2 AFFF和AFFF/AR對橡膠工業(yè)用溶劑油的滅火性能級別 min
  

  4.2.2 AFFF/AR對丙酮的滅火性能應符合表3中相應級別的指標要求。
  表3 AFFF/AR對丙酮的滅火性能級別 min
  

  5 試驗方法
  5.1 泡沫液抗凍結(jié)和融化性能的測定
  5.1.1 儀器、設備
  冷凍室:能夠達到本標準5.1.2a)規(guī)定的溫度要求;
  磨口瓶(或塑料瓶):500mL,無色透明。
  5.1.2 試驗步驟
  a. 將冷凍室的溫度調(diào)至低于樣品凝固點10℃。
  b. 將300mL樣品注入磨口瓶(或塑料瓶),放入冷凍室冷卻使其凍結(jié),并保持溫度24h后取出,在室溫條件下解凍,放置時間不應少于24h,不多于96h。
  c. 重復上述過程三次,完成四次凍結(jié)和融化周期。
  d. 觀察樣品有無分層和非均相現(xiàn)象。
  5.2 泡沫液pH值的測定
  按GB 15308—94中5.4。
  5.3 泡沫液沉淀物的測定
  5.3.1 裝置
  離心機:可控轉(zhuǎn)速2 000r/min±100r/min;
  錐形刻度離心試管:50mL,錐形底部最小分度值0.1mL;
  分樣篩:孔徑180μm;
  塑料洗瓶。
  5.3.2 樣品
  取樣時要保證樣品容器內(nèi)的沉淀物分布均勻,先用兩個錐形刻度離心試管分別取50mL作為老化試驗前的樣品,不得有氣泡;然后再取120mL放在玻璃瓶內(nèi)把口封好,做老化試驗,在60℃±2℃下保持24h±2h,老化試驗后樣品恢復到室溫,攪勻,用兩個錐形刻度離心試管分別取50mL樣品,不得有氣泡。
  5.3.3 試驗步驟
  分別將裝有50mL泡沫液的錐形刻度離心試管對稱放入離心機,蓋好蓋子,在2 000r/min±100r/min的條件下離心10min。
  取出離心試管,記錄沉淀物的體積百分數(shù)。用塑料洗瓶將試管中的樣品沖洗到180μm分樣篩上,觀察沉淀物在塑料洗瓶的水流沖洗下是否分散通過篩子。
  5.4 泡沫液流動性的測定
  按GB 15308—94中5.3。
  5.5 泡沫溶液擴散系數(shù)的測定
  5.5.1 儀器、設備、試劑
  表面張力儀:精度為0.1mN/m;測量范圍為0mN/m~180mN/m;
  環(huán)己烷:含量不低于99%;
  泡沫溶液:使用100mL容量瓶和移液管,按產(chǎn)品說明書規(guī)定的濃度用表面張力不小于70mN/m的蒸餾水配制泡沫溶液。
  5.5.2 試驗步驟
  5.5.2.1 表面張力的測定
  a) 調(diào)節(jié)泡沫溶液溫度到20℃±1℃,測定其表面張力,精確到0.1mN/m;
  b) 重復一次試驗,取兩次試驗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jié)果。
  5.5.2.2 界面張力的測定
  a) 測定完表面張力后,使鉑環(huán)降至泡沫溶液液面以下,在泡沫溶液上加一層5mm~7mm厚的20℃±1℃的環(huán)己烷。等待6min±1min后,測定界面張力,精確到0.1mN/m;
  b) 重復一次試驗,取兩次試驗的平均值作為測定結(jié)果。
  5.5.2.3 擴散系數(shù)的計算
  按式(1)計算泡沫溶液的擴散系數(shù)。
  S=Tc-Ts-Ti …………………………(1)
  式中:S——擴散系數(shù),mN/m;
  Tc——環(huán)己烷的表面張力,mN/m;
  Ts——泡沫溶液的表面張力,mN/m;
  Ti——泡沫溶液與環(huán)己烷之間的界面張力,mN/m。
  5.6 發(fā)泡倍數(shù)和25%析液時間的測定
  5.6.1 儀器設備
  按GB 15308—94中5.6.1.1。
  5.6.2 試驗步驟
  按GB 15308—94中5.6.1.2。
  5.7 滅火性能的測定
  5.7.1 判定條件
  按GB 15308—94中5.7.1。
  5.7.2 試驗條件
  按GB 15308—94中5.7.2。
  5.7.3 數(shù)據(jù)記錄
  按GB 15308—94中5.7.3。
  5.7.4 人工海水的組成
  按GB 15308—94中5.7.4。
  5.7.5 滅火性能試驗
  5.7.5.1 AFFF、AFFF/AR對非水溶性液體燃料的滅火試驗
  a) 儀器、設備、材料
  鋼質(zhì)燃料盤:內(nèi)徑2 400 mm±25 mm,深度200 mm±15 mm,壁厚2.5 mm;
  擋板:長1 000 mm±50 mm,高1 000 mm±50 mm,適于緩施加試驗;
  鋼質(zhì)抗燒罐:內(nèi)徑300 mm±5 mm,深度250 mm±5 mm,壁厚2.5 mm;
  風速儀:0~10 m/s;
  秒表:精密度0.1 s;
  燃料:橡膠工業(yè)用溶劑油,符合SH 0004—90合格品的要求。
  b) 緩施加滅火試驗步驟
  按GB 15308—94中5.7.5.1.2。
  25%抗燒時間試驗中的抗燒罐尺寸應符合本標準5.7.5.1a)。
  c) 強施加滅火試驗步驟
  除了下述條件外,其他條件同本標準5.7.5.1b)。標準泡沫槍位置應使泡沫中心射流直接落在距遠側(cè)盤壁1 000mm±100 mm處的燃料表面上;
  施加泡沫時間為180 s±2 s。記錄滅火時間。如停止施加泡沫后火焰沒有熄滅,可等待觀察火焰是否熄滅,如果火焰熄滅,記錄滅火時間。在施加泡沫結(jié)束至抗燒試驗開始時,允許盤中有水平尺寸總和不大于500 mm的閃燃火焰存在。施加泡沫允許短時間停頓,停頓時間應記入總施加泡沫時間。
  25%抗燒時間的試驗步驟按本標準5.7.5.1b)。
  5.7.5.2 AFFF/AR對水溶懷液體燃料的滅火試驗
  a) 儀器、設備、材料
  按GB 15308—94中5.7.8.1。
  b) 試驗步驟
  將燃燒盤放在地上,調(diào)平;調(diào)整好標準泡沫槍的位置。標準泡沫槍應水平安放,高于燃料液面1 000 mm±50 mm,與燃燒盤的距離以泡沫射流擊在擋板中心位置上為準;
  在燃燒盤中加入100 L±2 L燃料;
  加完燃料5min內(nèi)點燃燃燒盤中燃料?;鹧娌紳M燃燒盤時為預燃開始,預燃時間為60 s±2 s;
  施加泡沫180 s±2 s。如果火焰能夠熄滅,記錄滅火時間;
  停止施加泡沫300 s±2 s后將裝有2 L±0.1 L燃料的抗燒罐置于燃燒盤中央并點燃。觀察抗燒情況,四分之一燃燒盤面積著火時即為25%抗燒時間。
  6 檢驗規(guī)則
  6.1 抽樣
  6.1.1 每一生產(chǎn)批量為一取樣單位。樣品總量不得少于20L。
  6.1.2 型式檢驗的樣品應從出廠合格的產(chǎn)品中抽取。
  6.1.3 取樣前應將包裝中的產(chǎn)品混合均勻。對每一項性能進行測試前也應將樣品混合均勻。
  6.2 出廠檢驗
  每批產(chǎn)品的出廠檢驗按本標準4.1的要求進行。
  6.3 型式檢驗
  6.3.1 對AFFF的型式檢驗應按本標準4.1和4.2.1的要求進行,對AFFF/AR的型式檢驗應按本標準第4章的全部要求進行。
  6.3.2 型式檢驗的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新產(chǎn)品鑒定或者老產(chǎn)品轉(zhuǎn)廠生產(chǎn)時;
  b) 正式生產(chǎn)中如原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 正常生產(chǎn)時每年進行一次;
  d) 停產(chǎn)一年以上恢復生產(chǎn)時;
  e) 國家質(zhì)量監(jiān)督機構(gòu)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f) 出廠檢驗結(jié)果出現(xiàn)不合格項目時。
  6.4 檢驗結(jié)果判定
  出廠檢驗或型式檢驗的結(jié)果必須符合本標準第4章相應規(guī)定的要求。如有一項不合格,應重新從兩倍數(shù)量的包裝中取樣。復驗后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為不合格產(chǎn)品。
  根據(jù)滅火試驗的結(jié)果,按本標準4.2中表2和表3的規(guī)定確定泡沫滅火劑的滅火性能級別。
  7 包裝、標志、運輸和儲存
  7.1 包裝
  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應密封盛在有耐水成膜泡沫滅火劑腐蝕涂層的鐵桶中或者塑料桶中,最大包裝200kg,最小包裝25kg。
  7.2 標志
  泡沫液包裝容器上必須清晰、牢固地注明:
  a) 泡沫液名稱及型號;
  b) 泡沫液的推薦使用濃度;
  c) 毒性、避免方法和造成中毒后的救護方法;
  d) 泡沫液和泡沫溶液的儲存溫度;
  e) 泡沫液受不受凍結(jié)和融化的影響;
  f) 泡沫液的凈重;
  g) 生產(chǎn)廠名稱和地址;
  h) 泡沫液的生產(chǎn)批號、生產(chǎn)日期;
  i) 配制泡沫溶液時是否適宜使用海水;
  j) 儲存和使用中,泡沫液和泡沫溶液對儲存容器和設備的腐蝕性;對泡沫液和泡沫溶液適宜的儲存容器和設備;
  k) 泡沫液的有效期;
  l) 泡沫液的滅火性能級別。
  應按下列格式標明泡沫液的滅火性能級別:
  

  7.3 運輸和儲存
  7.3.1 水成膜泡沫滅火劑應儲存在通風、陰涼、干燥處;儲存溫度應低于40℃,高于水成膜泡沫滅火劑凝固點5℃。
  7.3.2 運輸應避免雨淋。防止受潮和包裝桶受損。
  7.3.3 產(chǎn)品在運輸、儲存期間不得混入其他物質(zhì)和其他類型的滅火劑。
  7.3.4 水成膜泡沫(AFFF)滅火劑儲存八年,其各項技術性能應符合本標準4.1和4.2.1的規(guī)定??谷苄运赡づ菽ˋFFF/AR)滅火劑儲存兩年之內(nèi)各項技術性能應符合本標準第4章的規(guī)定。儲存兩至八年其技術性能應符合本標準4.1和4.2.1的規(guī)定,但只能作為非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滅火劑使用。
  附錄A
 ?。藴实母戒洠?BR>  溫度敏感型泡沫液的判定實驗
  A1 溫度處理
  A1.1 如生產(chǎn)廠申明泡沫液不受凍結(jié)和融化的影響,樣品在按本標準A1.2進行溫度處理前,應按本標準5.1的規(guī)定進行四個周期的凍結(jié)和融化試驗。
  A1.2 將封裝在容器中的泡沫液于60℃±3℃條件下放置七天后,在室溫下再放置一天。A2 試驗方法
  溫度處理前、后的樣品分別按本標準5.4、5.6的要求進行pH值、發(fā)泡倍數(shù)、泡沫25%析液時間的測定。
  A3 判定條件
  泡沫液及其溶液的性能有一項符合表A1,該泡沫液即為溫度敏感型的。
  表A1 溫度敏感型泡沫液的判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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