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5663《煤礦科技術語》分為11個部分,本部分為GB/T 15663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 15663.2-1995《煤礦科技術語 井巷工程》。
本部分規(guī)定了井巷工程一般術語、特殊鑿井法、井巷掘進、鑿井設施、井筒裝備和通道、裝巖調車、井巷支護、井筒延深等術語。
本部分適用于與井巷工程有關的所有文件、標準、規(guī)程、規(guī)范、書刊、教材和手冊等。
本部分與GB/T 15663.2-1995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增加了2.14矸石井、3.2地層凍結、3.6凍結孔、3.10單圈凍結管凍結、3.11多圈凍結管結、3.20地面預注漿、3.24黏土漿、3.25黏土水泥漿、3.26注漿深度、3.27注漿段高、3.28布孔圈徑等條款共43條款更符合實際。
———同時修改了2.2井巷、2.3立井、2.4斜井等共62條款,使表述更確切。
———對2.24掘進、3.28井壁筒、3.31洗井、3.32固井等11條款進行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