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于1986年首次發(fā)布。GB/T6324分為6個部分,本部分為GB/T6324的第4部分。本部分代替GB/T6324.4—1986《有機液體產(chǎn)品微量硫的測定 微庫侖法》。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微庫侖法測定有機液體產(chǎn)品中微量硫的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于有機液體產(chǎn)品中硫含量在0.5mg/kg~1000mg/kg范圍內(nèi)的樣品。本部分與GB/T6324.4—198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第1章);
———取消了儀器的示意圖(1986年版的3.1,本版的第5章);
———增加了二苯并噻吩和二丁基二硫醚兩種標準物質(zhì)及異辛烷和十六烷兩種溶劑(見4.5和4.6);
———增加了電解液的種類(見4.4);
———重新確定了反應條件范圍(1986年版的5.1.4,本版的6.2);
———重新確定了樣品的重復性,增加了再現(xiàn)性(1986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