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眼睛、頭部的防護用品的安全要求
(1)防止焊接弧光和火花燙傷的危害,應根據GB3609.1《焊接護目鏡和面罩》的要求,選用符合作業(yè)條件的遮光鏡片。
(2)焊工用面罩有手持式和頭戴式兩種,面罩和頭盔的殼體應選用難燃或不燃的且無刺激皮膚的絕緣材料制成,罩體應遮住臉面和耳部,結構牢靠,無漏光。
(3)頭戴式面罩,用于各類電弧焊或登高焊接作業(yè),重量不應超過560g。
(4)輔助焊工應根據工作條件,選戴遮光性能相適應的面罩和防護眼鏡。
(5)氣焊、氣割作業(yè),應根據焊接、切割工件板的厚度,選用相應型號的防護眼鏡片。
(6)焊接、切割的準備,清理工作,如打磨焊口,清除焊渣等,應使用鏡片不易破碎成片的防渣眼鏡。
2.焊工工作服的安全要求
(1)焊工工作服應根據焊接與切割工作的特點選用。
(2)棉帆布工作服廣泛用于一般焊接、切割工作,工作服的顏色為白色。
(3)氣體保護焊在紫外線作用下,有產生臭氧等氣體時應選用粗毛呢或皮革等面料制成的工作服,以防焊工在操作中被燙傷或體溫增高。
(4)全位置焊接工作的焊工應配用皮制工作服。
(5)在仰焊切割時,為了防止火星、熔渣從高處濺落到頭部和肩上,焊工應在頸部圍毛巾,穿著用防燃材料制成的護肩、長袖套、圍裙和鞋蓋等。
(6)焊工穿用的工作服不應潮濕,工作服的口袋應有袋蓋上身應遮住腰部,褲長應罩住鞋面,工作服上不應有破損,孔洞和縫隙,不允許沾有油、脂。
(7)焊接與切割作業(yè)的工作服,不能用一般合成纖維織物制作。
3.焊工手套的安全要求
(1)焊工手套應選用耐磨、耐輻射熱的皮革或棉帆布和皮革合制材料制成,其長度不應小于300mm,要縫制結實 焊工不應戴有破損和潮濕的手套。
(2)焊工在可能導電的焊接場所工作時,所用的手套應該用具有絕緣性能的材料(或附加絕緣層)制成,并經耐電壓5000V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4.焊工防護鞋的安全要求
(1)焊工防護鞋應具有絕緣、抗熱、不易燃、耐磨損和防滑的性能。
(2)電焊工穿用防護鞋的橡膠鞋底,應經耐電壓5000V的試驗合格, 如在易燃易爆場合焊接時,鞋底不應有鞋釘,以免產生摩擦火星。
(3)在有積水的地面焊接切割時,焊工應穿用經過耐電壓6000V,試驗合格的防水橡膠鞋。
5.電焊、切割的其他防護用具
(1)電焊、切割工作場所,由于弧光輻射、溶渣飛濺、影響周圍視線、應設置弧光防護室或護屏,護屏應選用不燃材料制成其表面應涂上黑色或深灰色油漆,高度不應低于1.8m,下部應留有25cm流通空氣的空隙。
(2)焊工登高或在可能發(fā)生墜落的場所進行焊接,切割作業(yè)時所用的安全帶,應符合GB720和GB721《安全帶》的要求,安全帶上安全繩的掛鉤應掛牢。
(3)焊工用的安全帽應符合GB2811《安全帽》的要求。
(4)焊工使用的工具袋,桶應完好無孔洞,焊工常用的手錘渣鏟,鋼絲刷等工具應連接牢固。
(5)焊工所用的移動式照明燈具的電源線,應采用YQ或YQW型橡膠套絕緣電纜,導線完好無破損,燈具開關無漏電,電壓應根據現場情況確定或用12V的安全電壓,燈具的燈泡應有金屬網罩防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