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挖溝、坑前,必須調查地下隱蔽設施情況,當有電纜、管路等隱蔽設施時,爭得有關部門同意,做好防護后方可施工。
2、有電纜、管路等隱蔽設施及靠近建筑物時,必須采用人工開挖,嚴禁使用機械進行開挖。
3、溝、坑內有人作業(yè),溝、坑上1米以內不得有人走動或作業(yè),挖出的土石應放在距溝邊0.4米以外,且溝邊不得放重物。
4、在人行通道或車行通道挖溝、坑時,開挖后及時敷設電纜并填土夯實。如必須敞口過夜時,應搭人行便橋、車通便道,并設防護攔木和警示燈光,必要時派專人監(jiān)守。
5、橫過繁忙車道必須開挖時,組織勞動力及機械進行夜間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6、開挖地帶土質松軟處、流沙地區(qū)必須做護土板支撐。
7、挖溝時,非特殊地帶溝深不得小于1.1m。
8、在有倒塌危險的房屋、圍墻附近開挖時,對墻壁采取臨時加固措施,并及時敷設、回填夯實。
9、回填有防護板的溝、坑時,應由下而上地邊回填邊撤防護板。強流沙地帶,不撤防護板。
10、進入挖掘過的溝、坑前,必須檢查土質和護土板情況,發(fā)現(xiàn)有裂縫等異樣情況時,必須采取加固措施。
11、在原有地下設施上開挖時,必須先挖探坑,找到原有設施后,再順著原有設施開挖,嚴禁盲目用力開挖。
12、與原有設施交越開挖時,要根據(jù)設計要求對原有設施進行防護,嚴禁原有設施敞口裸露。
13、吊運光電纜時,鋼絲繩必須牢固,嚴禁吊臂下站人、通過。
14、汽車敷纜時,把盤人員不得站在輪盤的前方,不得將腳深入輪盤下,輪盤不得高于30cm。
15、當電纜徑路必須經(jīng)過鐵路路肩時,與道心的最小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米。
16、敷設電纜時人力配足,扛電纜作業(yè)人員均應站在電纜的同一側,嚴防電纜浪涌、打被扣現(xiàn)象。
17、電纜過公路鐵路時,作業(yè)人員必須排成一線與鐵路、公路平行,首尾同時起步跨越,嚴禁隊形垂直跨越。
18、與原有電纜同溝敷纜時,設備管理單位防護人員到位后方可施工,嚴禁拉扯、挪移原既有電纜。
19、電纜敷設后先回填0.2M的細土,然后再將電纜溝全部回填。
20、電纜接續(xù)時單條電纜的氣壓維護穩(wěn)定后,方可進行干線電纜、車站、區(qū)間分歧和終端引入的接續(xù)、
21、電纜測試時應認真對環(huán)線電阻及不平衡、絕緣電阻、電氣絕緣強度、遠近端串音、衰耗等電氣指標進行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