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調頭的操作
⑴、船舶調頭必須選擇河面寬闊,水深足夠的平直河段進行。
⑵、根據(jù)風、流的情況和方向及航道的特點確定調頭方法。
⑶、調頭前應按《內(nèi)河避碰規(guī)則》規(guī)定顯示燈號、型號、鳴放聲號,密切注意來往船舶的動態(tài)及周圍環(huán)境,在確認無礙他船航行后方可調頭,調頭不能搶越他船船頭。
⑷、拖帶船隊調頭,要充分考慮航道寬度,拖帶長度及水流、水深、風向等方面情況,正纜調頭,駁船隊應配合操舵。
⑸、正確使用車舵,調頭前應適當減速,船隊順流調頭,更應及早減速。開始時操舵要慢,待駁船隊跟隨回轉后,再加車助舵,結束前應立即回舵,保持航向穩(wěn)定。
⑹、航道正常情況下,輪船應盡量駛向航道一側,保持較大的回轉直徑,不得采用硬調頭的方法。拖帶船隊,更應堅持大直徑回轉,不得用舵角轉向調頭。如受航道限制,可采用固定一頭,拖另一頭的掉頭方法。
⑺、有流航道,順水調向逆水,應從主流向緩流掉頭;逆水調向順水,則應從緩流調向主流;單船順流向逆水調頭時,調頭前應減速,轉舵的舵角不要太大,防止流壓及離心力的作用,使船發(fā)生橫傾。
⑻、風浪較大時,應選擇上風一側或較平穩(wěn)區(qū)域調頭,切忌在大浪區(qū)倉促調頭。
⑼、在長江調頭,更應考慮船隊的實際控制能力以及浮鼓的相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