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置目的
為規(guī)范某公司叉車的安全管理、操作,特設置本項目。
2.適用范圍
本項目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內燃平衡式叉車的安全操作。
3.安全操作規(guī)程
3.1、人員
3.1.1、駕駛叉車的人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通過技監(jiān)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設備操作證,并經(jīng)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3.1.2、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打手機和講對講機。
3.2、啟動
3.2.1、車輛啟動前,檢查起動、警示信號、電瓶電路、運轉、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
3.2.2、當有機械故障問題的時,不能自己進行修理。應關掉叉車并告知設備檢修人員。
3.2.3、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號起步。
3.2.4、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
3.3、行駛
3.3.1、叉車在運行時,除操作司機外,車上嚴禁載人。
3.3.2、除裝卸貨外,必須靠右邊行駛。
3.3.3、空載時貨叉距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件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限。
3.3.4、如遇前面有人,應當按喇叭提示你的行車路線。
3.3.5、應與其它叉車保持三臺自身叉車長的安全距離,叉車會車時除外。
3.3.6、在交叉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3.3.7、進出作業(yè)現(xiàn)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刮撞,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彎和急剎車。
3.3.8、在斜道上行駛時:
(1)、空車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空車行使, 需要倒退上坡,貨叉向前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
(2)、載貨時上下斜坡 –如果在斜坡上載貨行使, 需要貨叉向前行使上坡, 倒退行使下坡。這樣重心也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掉頭;
3.3.9、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但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3.4、作業(yè)
3.4.1、嚴禁超載、偏載行駛。
3.4.2、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wěn)以及相反的過程期間,必須啟動剎車。
3.4.3、作業(yè)速度要緩慢,嚴禁沖擊性的裝載貨物。
3.4.4、遵守“七不準”
(1)、不準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2)、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3)、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
(4)、不準用單貨叉作業(yè)。
(5)、不準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6)、不準用貨叉帶人作業(yè),貨叉舉起后貨叉下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7)、不準用叉車去拖其他車,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jīng)過行政組主任同意。
3.4.5、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3.4.6、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貨架。小件貨物應放入集物箱(板)內,防止掉落。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xiàn)遮擋駕駛員視線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3.4.7、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貨盤)和叉頭,不要刮碰物品扶持人員。
3.4.8、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禁止有人。
3.4.9、搬運影響視線的貨物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低速行駛。
3.4.10、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發(fā)貨臺是否靠緊,貨車車輪是否按規(guī)定將三角木墊好,車廂里是否有人,估計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3.4.11、發(fā)現(xiàn)或損壞貨物、設施要如實上報。
3.4.12、為了保護駕駛人員,叉車裝備有頭頂保護裝置。駕駛人員的身體包括手和腳都應該在保護范圍之內
3.5、停車
3.5.1、盡量避免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后剎車,切斷電路,并不能停放在縱坡大于5%的路段上
3.5.2、不能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旁。
3.5.3、叉車暫時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拉剎車。
3.6、充電
3.6.1、使用充電器時,要選用與叉車配套的充電器,要輕拿輕放。
3.6.2、充完電后,應先關掉電源,再拉出充電器插頭,并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放在地上。
3.7、維護
3.7.1、發(fā)現(xiàn)叉車有不正常現(xiàn)象,應當立即停車檢查。
3.7.2、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3.7.3、嚴格按照公司的叉車保養(yǎng)、維修規(guī)程進行維保。
3.8、意外
如遇到意外,應該做到:
3.8.1、緊伏到方向盤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緊方向盤或操作手柄。
3.8.2、身體靠在叉車傾倒方向的反面。
3.8.3、注意防止損傷頭部或胸部,叉車翻車時千萬不能跳車。
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質量監(jiān)督與安全監(jiān)察規(guī)定》(質監(jiān)總局2001、10、15)
《廠內機動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
《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guī)則》、
《企業(yè)內機動車輛駕駛員》并結合實際制定以上操作規(guī)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