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炔瓶在運輸和儲存時,環(huán)境溫度不得超過40°C,超過時應采取降溫措施。
2.使用、運輸乙炔氣瓶時,禁止敲擊、碰撞。
3.不得靠近火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與明火或氣焊、氣割距離不小于10米(高空作業(yè)時應與作業(yè)垂直地面處的水平距離為準)。
4、與氧氣瓶和氧氣閥門的距離不小于5cm。
5.吊運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工具和防震的運輸車輛,嚴禁用鋼絲繩,鏈子吊裝搬運。
6.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或有放射性的射線場所。
7、工作地點不固定,移動頻繁時應裝于專用小車上。
8、使用時要注意固定,必須垂直使用,防止傾斜,禁止臥放使用。
9、必須裝上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出口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10.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銅含量應低于70%。
11.乙炔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下表規(guī)定的剩余壓力。
環(huán)境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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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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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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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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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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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壓力(kg/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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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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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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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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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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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氣瓶凍結用低于40°C熱水化開,嚴禁用火烘烤。
13.不準兩個焊距用一個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