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叉車駕駛員必須經(jīng)過專業(yè)培訓,通過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部門的考核,取得特種操作證,并經(jīng)公司同意后方能駕駛,嚴禁無證操作。
2. 嚴禁酒后駕駛,行駛中不得飲食、閑談、使用手機或?qū)χv機等有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3. 車輛啟動前,檢查車輛、音響信號、電瓶電路、運轉(zhuǎn)、制動性能、貨叉、輪胎,使之處于完好狀態(tài)。起步時要查看周圍有無人員和障礙物,然后鳴笛起步。
4.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wěn)可靠,起步時須緩慢平穩(wěn)起步。叉車在行駛時嚴禁任何人攀爬與乘坐,貨叉腿上嚴禁站人。
5. 除裝卸貨物外,必須靠右側(cè)行駛。
6. 空載時貨叉距離地面50—150毫米;載貨行駛時貨價離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門架須后傾到上坡限。
7. 應于其他叉車保持安全距離10米左右,叉車會車時除外。
8. 叉車在運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狹窄路口,應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隨時準備停車。
9. 進出作業(yè)現(xiàn)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非緊急情況下,不能急轉(zhuǎn)彎和急剎車。
10. 上坡載貨時需要貨叉向前行駛,倒退行駛下坡,這樣重心會落在前輪上,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在斜坡上調(diào)頭或停車。
11. 叉車原則上不準超車,如需要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號,注意觀察,防止該車突然起步或有人從車上跳下。
12. 嚴禁超載、偏載行駛。裝卸貨物時,即貨叉承重開始至承重平穩(wěn),必須啟動剎車。
13. 作業(yè)速度要緩慢,嚴禁帶有沖擊性的裝載貨物。停車后禁止將貨物懸于空中,卸貨后應先降貨叉至正常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4. 叉載物品時,貨物重量應平均分擔在兩貨叉上,貨物不得偏斜,叉車所載物品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如出現(xiàn)遮擋駕駛員視線或易滑的貨物時,應倒車緩慢行駛,如遇上坡則不應倒車行駛,應有一人在旁指揮貨叉朝上前進。
15. 貨叉在接近或撤離物品時,車速應緩慢平穩(wěn),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托盤等。
16. 叉車在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任何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車叉物升降時,貨叉范圍半徑1米內(nèi)禁止站人。
17. 運貨上貨柜車前,應先觀察貨柜車與裝卸平臺是否靠緊,車廂里是否有人,落實貨車的承重能力和貨車與踏板的傾斜度,確認安全后再進行裝卸。
18. 盡量避免將叉車停在斜坡上,如不可避免,則應取其他可靠物件塞住車輪,拉緊手剎車并熄火。停放時應將貨叉降到最底位置,拉緊手剎車,切斷電路,但不能停放在坡度大于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將叉車??吭诰o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設施等地方
19. 嚴禁在叉車啟動的情況下進行維修、裝拆零部件。嚴禁自行維修叉車和裝拆零部件。
20. 遵守“七不準” :
不準將貨物升高后做長距離行駛(高度大于500毫米)。
不準用貨叉挑翻貨盤和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
不準叉一托盤貨物頂撞另外貨物或頂撞其他物品。
不準將叉車交給無駕駛證人操作。
不準直接鏟運危險品、用單貨叉作業(yè)、利用慣性裝卸貨物。
不準用貨叉載人作業(yè),貨叉升起后下方嚴禁站人和進行維修工作。
不準用叉車拖拽其他車輛,如確實需要叉車牽引,則需經(jīng)過負責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