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為保證在成品庫從事產品破碎人員的人身及產品安全,制訂本規(guī)程,本規(guī)程適用于在成品庫從事產品加工破碎、精整、包裝、碼放等工作的人員。
2. 從事產品加工破碎、精整、包裝、碼放的人員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方可進入庫房,產品加工精整人員在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眼鏡及手套等防護用品,產品加工精整組應配備適當的創(chuàng)可貼、紗布等急救藥品。
3. 產品破碎負責人應隨時巡回檢查庫房加工人員及現(xiàn)場,并對加工人員的安全負責,產品加工破碎人員應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4. 在產品入庫時,所有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區(qū)域。
5. 在產品加工前應先檢查錘把等工具是否安裝牢固可靠。
6. 成品庫內不得吸煙、吃東西、喝水,不得放置衣物、手提包、茶杯及易燃易爆品等物品,不得在作業(yè)現(xiàn)場附近打鬧嬉戲等于工作無關事情。
7. 必須對指定的產品進行加工、包裝、發(fā)貨。
8. 在產品加工、包裝過程中應預留足夠的人員撤離通道;
9. 在庫房光線較暗時不得在成品庫進行加工破碎作業(yè)。
10. 高度超過2米的產品堆碼周圍2米內不得進行加工精整作業(yè),防止產品塌落傷人,加工時要將高處外側產品小心取下,以防滑落傷人,保證堆碼穩(wěn)固。
11. 使用大錘加工產品時,附近人員必須距離加工人員2米以外,并且人員不得背對產品堆碼或相互面對面進行加工精整。
12. 對暫不發(fā)貨或加工的散裝產品應及時碼放整齊,碼放產品圍墻高度應大于0.3米,最高不得超過1.5米,且碼放安全牢固、不宜傾倒、滑落。
13.? 在裝載機或叉車裝車作業(yè)時,所有人員應遠離裝車作業(yè)現(xiàn)場,在裝車過程中應有專人負責在現(xiàn)場指揮。
14. 產品包裝時包裝袋應放在距離堆碼1.2米以外的位置進行裝袋作業(yè),并且每2個包裝袋之間留出1.5米寬的撤離通道,包裝好的產品要及時進行計量后調運到指定位置,以防影響產品出入庫及損壞包裝袋,在庫外存放的產品及副產品應及時遮蓋篷布。
15. 成品庫應經常保持衛(wèi)生干凈整潔,產品包裝、發(fā)貨后應及時對貨位、裝車(袋)現(xiàn)場進行清理、整理,包裝好的產品應及時調運出成品庫房,以防影響產品出入庫及損壞包裝袋,庫房外的噸袋產品應按不同牌號、粒度整齊碼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