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員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并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空墜落、瓦斯中毒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現(xiàn)場使用的電焊機,應設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應裝設相應的消防器材。
3.高空焊接或切割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有專人監(jiān)護。
4.當需施焊受壓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時,應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內壓力,消除可燃氣體和溶液,然后沖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質;對存有殘余油脂的容器,應先用蒸汽、堿水沖洗,并打開蓋口,確認容器清洗干凈后,再灌滿清水方可進行焊接。在容器內焊接應采取防止觸電、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內應留出氣孔,必要時在進、出氣口處裝設通風設備;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與焊件間應絕緣;容器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嚴禁在已噴涂過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內焊接。
5.對承壓狀態(tài)的壓力容器及管道、帶電設備、承載結構的受力部位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嚴禁進行焊接和切割。
6.焊接銅、鋁、鋅、錫等有色金屬時,應通風良好,焊接人員應戴防毒面罩、呼吸濾清器或采取其他防毒措施。
7.當消除焊縫焊渣時,應戴防護眼鏡,頭部應避開敲擊焊渣飛濺方向。
8.雨天不得在露天電焊。在潮濕地帶作業(yè)時,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應穿絕緣鞋。
9.使用前,應檢查并確認初、次級線接線正確,輸入電壓符合電焊機的銘牌規(guī)定。接通電源后,嚴禁接觸初級線路的帶電部分。
10.次級抽頭聯(lián)接銅板應壓緊,接線柱應有墊圈。合閘前,應詳細檢查接線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并確認完好齊全、無松動或損壞。
11.多臺電焊機集中使用時,應分接在三相電源網絡上,使三相負載平衡。多臺焊機的接地裝置,應分別由接地極處引接,不得串聯(lián)。
12.移動電焊機時,應切斷電源,不得用拖拉電纜的方法移動焊機。當焊接中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