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①工作前必須制訂保證安全的組織和技術措施。
②高壓設備及線路禁止帶電安裝作業(yè),也不得在帶電的高壓設備或線路附近進行工作。
③在帶電的設備和導電部分附近工作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在場,工作現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與6kV以下的帶電設備的距離不少于0.4m;
b.與10~35kV的帶電設備的距離不少于0.6m。
工作人員的位置及施工設備與帶電設備間的距離小于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斷開帶電設備的電源。
④部分停電工作時,對于可能觸及或可能接近安全距離的帶電設備應裝設遮欄。
⑤部分停電工作,帶電設備只能在工作人員的前面或一側,如在上面、下面或兩側又無可靠的隔離設施,不得進行工作。
⑥禁止在轉動的電動機及其附屬裝置的回路上進行工作。
⑦工作地區(qū)有雷電或大風足以危害工作人員安全時,應停止在架空線路上工作。
(2)低壓帶電作業(yè)
①低壓帶電工作應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使用有絕緣柄且合格的工具,工作時應站在干燥的絕緣物上,并戴手套、安全帽、穿長袖工作服,禁止使用銼刀、金屬尺和帶有金屬物的毛刷、毛撣等工具。
②高低壓同桿架設,在低壓帶電線路上工作時,應先檢查與高壓線的距離是否符合安全規(guī)定,并采取防止誤碰帶電高低壓線路及設備的措施。
③在低壓帶電導線未采取絕緣措施時,工作人員不得穿越。在低壓帶電配電裝置上工作時,應采取防止相間短路和單相接地的隔離措施。
④上桿前應先分清火、地線,選好工作位置。斷開導線時,應先接地線,后接火線。人體不得同時接觸兩根裸露的線頭。不得帶負荷斷開或搭接導線。
⑤在帶電的電度表和繼電器回路上工作時,電壓互感器和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有可靠接地。斷開電流回路時,應將電流互感器二次繞組的專用端子短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