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應根據工程結構型式和混凝土施工工藝編制模板施工方案。
2、 模板及其支架應根據工程結構形式、荷載大小、地基土類別、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條件進行設計。模板及其支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wěn)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澆筑混凝土的重量、側壓力以及施工荷載。
模板結構設計的內容應包括:模板和支撐系統(tǒng)的設計計算、材料規(guī)格、接頭方法,構造大樣及剪刀撐的設置要求等均應詳細注明并繪制施工詳圖。
3、 當模板安裝和拆除高度在2m及其以上時,懸空作業(yè)應有可靠的立足工作面,支拆3m以上高度的模板時,應搭設腳手架工作臺,高度不足3m時可用移動式高凳。不準站在拉桿、支撐桿上操作,也不準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
4、 各類模板應按規(guī)格分類堆放整齊,地面應平整堅實,當無專門措施時,疊放高度一般不應超過1.6m。
5、 模板工程安裝后,應由現(xiàn)場技術負責人組織,按照施工方案進行安全驗收。驗收結果應量化,并記錄存在問題和整改情況。
6、 模板拆除前,應履行批準手續(xù),應對照拆除的部位查閱混凝土強度試驗報告,達到拆模強度時方可進行。
7、 運送混凝土的小車道應墊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運行。當須在鋼筋網上通過時,必須搭設車行通道。運輸通道應堅固穩(wěn)定。